文档介绍:利润分成合作协议范本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制定本业务合作协议。
,承揽供应链服务业务,交由甲方运作,并按照项目的盈利情况,以可提利润为基础,在每单项目结束、收回甲方垫付资金及业务款后,从甲方处按本协议规定提取一定的业务开拓费用,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并按协议支付乙方如下()费用及业务开拓提成费()。
,甲方不承担乙方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市场开发及其他费用。协议双方非劳动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
,在明确可操作的前提下,调集公司各种资源,全力促成业务运作。
甲方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名义及相关宣传材料开发业务
,活动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需要,甲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甲方可为该项目的成功运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每月)对乙方导入的客户进行成本核算,并将具体的清单提供给乙方认可。同时办理、支付乙方应提的业务手续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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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使用甲方的名义,但必须时刻注意维护腾邦形象,不得用于非公司业务的承揽活动。
、损害腾邦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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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将知晓的甲方自身的业务和其他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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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点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合作,同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乙方业务开拓费用的提成比例为业务服务费收入的10% 。
实际提取数=业务开拓提成×(1—所得税率)。
,甲方应保证准时计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