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FNCPJZCY0010 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F_NCP_JZ_CY_0010
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重量法
1 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各类茶叶中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2 原理
按一定的操作规程,用规定的转速和孔径筛,筛分出各种茶叶试样中的筛下物。
3 仪器设备
分样器和分样板或分样盘(盘两对角开有缺口)。
电动筛分机。
转速 200r/min,回旋幅度 50mm(用于毛茶)。
转速 200r/min,回旋幅度 60mm(用于精茶)。
检验筛:铜丝编织的方孔标准筛,具筛底和筛盖。
毛茶碎末茶筛,筛子直径 280mm。
a) 孔径 ;
b) 孔径 。
精制茶粉末碎茶筛:筛子直径 200mm。
粉末筛
a) 孔径 (用于条、圆形茶);
b) 孔径 (用于碎形茶和粗形茶);
c) 孔径 (用于片形茶);
d) 孔径 (用于末形茶)。
碎茶筛
a) 孔径 (用于条、圆形茶)
b) 孔径 (用于粗形茶)
注
1 条、圆形茶系指工夫红茶、小种红茶、红碎茶中的叶茶、珍眉、贡熙、珠茶、雨茶和花
茶。
2 粗形茶系指铁观音、色种、乌龙、水仙、奇种、白牡丹、贡眉、普洱散茶。
4 试样制备
取样
按 F_NCP_JZ_CY_0001 或 GB/T 8302-2002《茶取样》的规定取样。
大包装茶取样
取样件数
取样件数按下列规定:
1~5 件,取样一件;
6~50 件,取样两件;
50 件以上,每增加 50 件(不足 50 件者按 50 件计)增取一件;
500 件以上,每增加 100 件(不足 100 件者按 100 件计)增取一件;
1000 件以上,每增加 500 件(不足 500 件者按 500 件计)增取一件。
在取样时如发现茶叶品质、包装或堆存情况等有异常情况时,可酌情增加或扩大取
样数量,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必要是应停止取样。
取样步骤
包装时取样
即在产品包装过程中取样。在茶叶定量装件时,每装若干件(按照 规定)后,用
取样铲取出样品约 250g。所取的原始样品盛于有盖的专用茶箱中,然后混匀,用分样器或四
分法逐步缩分至 500g~1000g,作为平均样品,分装于 2 个茶样罐中,供检验用。检验用的试
验样品应有所需的备份,以供复验或备查之用。
包装后取样
即在产品成件、打包、刷唛后取样。在整批茶叶包装完成后的堆垛中,从不同堆放位置,
随机抽取规定的件数。逐件开启后,分别将茶叶全部倒在塑料布上。用取样铲各取出有代表
性的样品约 250g 置于有盖的专用茶箱中,混匀。用分样器或四分法逐步缩分至 500g~1000g,
作为平均样品,分装于 1~2 个茶样罐中,供检验用。检验用的试验样品应有所需的备份,以
供复验或备查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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