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麻醉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遵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三级医院综合评审实施细则》(2011年版)等文件精神,为加强麻醉操作管理,保证麻醉质量及麻醉患者的医疗安全,减少手术并发症,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麻醉医师分级授权制度如下,请严格执行。
一、 麻醉患者的分级
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将患者分为下列5级:
第1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2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能代偿阶段;
第3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4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5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二、 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
三、 新开展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
四、 麻醉医师级别及麻醉技术权限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麻醉医师的级别及麻醉技术权限,具体如下:
(一) 住院麻醉医师及麻醉技术权限
1、 低年资住院麻醉医师:从事住院麻醉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麻醉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在上级麻醉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1-3级手术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气管插管术等。
2、 高年资住院麻醉医师:从事住院麻醉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麻醉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在上级麻醉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1-4级手术患者的麻醉、初步熟悉前述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二) 主治麻醉医师
1、 低年资主治麻醉医师:从事主治麻醉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麻醉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可独立开展ASA分级1-4级手术患者的麻醉、初步掌握前述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2、 高年资主治麻醉医师:从事主治麻醉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麻醉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可独立开展ASA分级1-5级手术患者的麻醉、熟练掌握前述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三) 副主任麻醉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麻醉医师:从事副主任麻醉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可独立开展ASA分级1-5级手术患者的麻醉、确定亚专业麻醉工作。
2、高年资副主任麻醉医师:从事副主任麻醉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指导下级麻醉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理下级麻醉医师麻醉操作意外、主持亚专业麻醉工作。
(四) 主任麻醉医师:受聘主任麻醉医师岗位工作者,指导各级麻醉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理各级麻醉医师麻醉操作意外,开展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五、 医师麻醉技术分级权限管理
(一) 组织管理   
1、 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为本院“麻醉技术分级权限管理”的技术终审部门。
2、 医务部负责遵照卫生部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麻醉医师麻醉技术分级权限的审定;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执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