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指导性文件
GUIDANCE NOTES
CD 03--2004
中国船级社
双舷侧散装货船船体结构指南
2004
第 1 章一般规定
适用范围
本指南无规定者,应符合本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
本指南适用于船长 90m 及以上、机舱在尾部、且开口边线外的强力甲板和双层底为纵
骨架式的双舷侧散装货船。
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双舷侧散装货船货舱区域的结构布置和构件尺度的确定。货舱两侧
和底部邻接压载水舱或空舱组成了船舶的双层壳体。
货舱区域以外的其他结构布置和构件尺寸均应符合规范第 2 篇的有关要求。
检验
船体结构检验应符合规范第 1 篇的适用要求。
附加标志
对符合本指南规定的双舷侧散装货船, 可授予下列附加标志之一:
(1) 双舷侧散装货船:Double Side Skin Bulk Carrier;
(2) 具有重货加强的双舷侧散装货船:Double Side Skin Bulk Carrier, Strengthened for
Heavy Cargos;
(3) 具有重货加强, 且有指定空舱或间隔空舱的双舷侧散装货船:Double Side Skin Bulk
Carrier, Strengthened for Heavy Cargos, Holds Nos… may be Empty。
有关协调附加标志和要求见本指南第 10 章。
图纸资料
除规范第 2 篇第 2 章第 1 节规定的图纸资料外,还应将下列资料提交本社备查:
(1) 航行时各舱柜最大压头以及与底边舱、双舷侧内压载舱、顶边舱相通的任何双层底的详细
资料;
(2) 如货舱内装载压载水或液体货物,应提供任何部分装载深度的详细资料。
船舶布置
为保障在船舶使用的时间内能有效地开展各种检验,要求在船舶设计和建造的过程中
考虑合适的检查通道。对于 2005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建造的 20000 总吨及以上的散装货船,其货
物区域的检查通道应符合 SOLAS 公约 2002 年 12 月修正案(海安会决议 (76))第 II-1
章第 3-6 条油船和散装货船货物区域的检查通道的规定,其具体技术要求应满足海安会决议
(76) 检查通道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6页
水密横舱壁的设置应符合规范对艉机型船的要求。
双舷侧内的舱应尽可能设计为指定空舱,避免作为海水压载舱。双舷侧内不可载货,
内壳板的布置应使得全部货舱均位于双舷侧的内侧。
货舱布置包括以下 4 种型式:
型式 1:双舷侧,具有顶边舱和底边舱型式 2:双舷侧,具有底边舱
型式 3:双舷侧,具有顶边舱型式 4:仅为双舷侧
第7页
在任何船体横剖面处,双舷侧宽度应不小于 1m。双舷侧宽度为外壳与内壳之间的型距
离,垂直于舷侧外板量取。
在各种障碍物处(如管系、垂直梯子),双舷侧内净通道的最小宽度应不小于为 。
当双舷侧内为横骨架式时,。当双舷侧内为纵骨架式时,
骨材内表面之间的最小间距应不小于 。货舱长度平行部分以外,由于结构构造的需要,该间
距可以减小,但无论任何应不小于 。在量取该间距时,不必考虑骨材的端部肘板, 量取方法
见图 。
图
双层底和管隧的通道布置:
(1)应提供适当的通道方式至双层底和管隧;
(2)内底板上的人孔应位于离底凳或者若无底凳就离横舱壁至少一个肋板间距的距离;
(3)肋板和纵桁的人孔位置和尺寸应能保证通风以及方便人员出入双层底,人孔应避免位于
高剪力区域。
货舱通道布置:
(1)应设置永久的或储存在船上的移动式的通道,以保证货舱的维护和检验;
(2)每个货舱应提供至少两个纵向间距尽可能远的梯子。如有可能,这些梯子应对角布置,
例如一个梯子靠近前壁左舷,则另一个应靠近后壁的右舷。
梯子的设计和布置应尽量避免使其被铲车、抓斗等货物处理装置所损坏。
垂直梯子可连成一线布置,但应在不大于 9m 的间隔处提供进入口和休息平台。
第8页
对于装载前要做准备工作的货舱,应考虑活动脚架或可移式平台的合适布置,以确保安全操作。
(3)用于进入本条(2)规定通道的开口,应至少有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