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处罚及对应的刑法条文.doc

格式:doc   大小:81KB   页数:2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处罚及对应的刑法条文.doc

上传人:一花一世 2018/12/1 文件大小:8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处罚及对应的刑法条文.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处罚及对应的刑法条文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处罚及对应的刑法条文
概念: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处罚及对应的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