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七章教育政策监控与教育法制监督
陈林
第一节教育政策监控与教育法制监督的主客体及监督方式
教育政策监控与法制监督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反映出监督的三个基本问题:
谁监督?
监督谁?
监督什么?
实例:凭什么要拆迁人民体育场
2000年3月21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到有158名群众联名的《关于保留沈阳市人民体育场的紧急呼吁书》,呼吁督促市有关方面改变将市人民体育场改建为商用住宅的决定,维护人民利用体育场进行锻炼健身的权利。4月1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议程之一便是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城市规划法>执法检查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佑启在常委会会议上领衔提出了《关于市人民体育场改变用地性质的质询案》,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给予答复,如改变用地性质的法律依据问题,搬迁体育场与《城市规划法》、《体育法》、《沈阳市体育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是否一致问题等。
2000年4月20日,市人大环资委与教科文卫委员会联合召开会议,就质询案听取市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答复。但大多数委员对答复意见表示不满意。为此,他们将此次质询会议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主任会议决定将有关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同时,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会议纪要形式将主任会议确定的事项报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并转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政府认真处理了涉案人员。2001年7月,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召开的代表建议办复会上,人大代表再次对政府有关部门落实该质询案的态度提出了批评。2002年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市政府《关于人民体育场实施总体改造方案》,将此用地规划为开放式体育公园。
一年后,一个投资5000万元改建后的融运动、休闲、娱乐、购物于一体的沈阳体育公园建成。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政策理念。
——摘自宁骚主编《公共政策学》,PP434-435,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一、教育政策监控与教育法制监督的主体与客体
1、监督主体(谁监督?)
指行使教育政策监控或教育法制监督权的责任者和执行者,即依法独立参与监督活动,享有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职能,负有监督义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
2、监督客体(监督谁?)
包括一切社会关系主体,主要指为运用权利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公职人员。
二、教育政策监控与教育法制监督的基本特征
思寻???
1、作为教育政策监控与教育法制监督的主体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2、监督主体地位是否优越于监督对象?
3、监督主体与对象一致的情况是否会出现?
法律性
优越性
外部性
程序性
系统性
三、教育政策监控与教育法制监督的类型与方式
1、立法机关监督
我国最高权力机关?
监督的方式?
(1)对制定活动实施监督:批准、备案、发回、宣布无效、改变或撤销等。
(2)对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听取和审议,视察和检查,评议,提出质询、询问,决定、决议,罢免或撤销等。
2、行政机关监督
行政机关监督: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教育刑侦执法职能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在职权范围内对有管辖权的下级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平行的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遵守教育政策与法规和其它行政管理决定进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