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转移定价涉税风险评估
李彦怡
2004年2月27日
目录
一、转移定价涉税风险评估的必要性
二、法律规定
三、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要点
四、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类型
五、涉税风险评估
六、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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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移定价涉税风险评估的必要性
税务机关每年选择重点调查审计对象进行调查审计。转让定价调查
个案的数目急剧上升, 转让定价调查已成为中国税务机关的首要任
务之一。
各地税务机关都普遍加强了对转让定价管理及调查的力度,
关联企业税务管理将更加规范和严格。
关联企业间税收征管信息将在各有关涉外企业税务主管部门间共
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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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被税务机关进行定价调查和调整的风险,各企业需对关
联企业间的交易的作价和利润分配做全面、深入的研究, 规范内
部转让定价政策,降低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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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
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
4.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 (国税发[1998]59号)
5.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国税发[1992]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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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性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服务有关
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2002]128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帐损失税前扣
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45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令第45号公布)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1991年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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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要点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
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
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
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
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
各级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与其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问题进行
调查,被查企业必须据实报告其业务往来情况,并提供有关资
料,不得拒绝或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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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纳税人有义务就其与关联企业之
间的业务往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价格费用标准等
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纳税人可以向
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
方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与纳税人预先约定有关定价
事项,监督纳税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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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间关联关系的认定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类型
调查审计对象的选择
调查审计的实施
企业举证和税务机关对举证的核实
调整方法的选用
税收调整的实施
采用预约定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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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企业间关联关系的认定
企业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有下列之一
关系的,即为关联企业:
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
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
一企业所委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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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
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
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或供应的;
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
企业所控制的;
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的关系,包
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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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类型
有形财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
无形财产的转让和使用
融通资金
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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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交易而引发的税务问题
——转移定价
转移定价是指在关联企业之间或处于不同
税收法域的关联企业之间以调整价格的方式,
达到调整利润、减少纳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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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计对象
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