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当班四小时以上影响生产的事故必须向公司调度汇报,漏报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2、公司生产调度日报出现数字错误、文字内容不全分别对制表责任人罚款5—10元,当月累计计算。
3、对基层单位汇报的情况或领导安排的工作,不做记录的一次罚款200元,有记录没有落实一次罚款100元。
4、对安排的重点工作没有连续调度,一次罚款100元。
5、交接班记录没有签交班人和接班人,一次罚款20元;接班人签完名后对当班应注意的问题没有处理结果,一次对接班人罚款100元。
6、手机24小时开机,如手机不能使用时,必须与调度室汇报联络电话,否则手机关机一次罚款20元。
7、安全生产事故汇报时必须使用安装录音电话的座机,否则后果自负。
8、对调度子系统中公司生产日报、月报没有及时上报,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9、对调度子系统中没有及时填写班中原始记录,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10、在调度子系统中没有及时填写下井记录,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11、本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