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开展xx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
学校奖学金初评的通知
各院部: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和提高,发掘学生潜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经学校研究,从2013年起设立学校奖学金。现将2012-2013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学校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四等奖学和单项奖五个等级,名额、金额如下:
1、一等奖学金6名,每人3000元;
2、二等奖学金10名,每人1500元;
3、三等奖学金30名,每人800元;
4、四等奖学金50名,每人300元;
4、单项奖学金60名,每人1000元。
二、评定条件
1、参加学校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②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国家或省级或学校级竞赛获奖证书;
④勤奋学习,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前30%;
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
单项奖包括自强自立奖、道德风尚奖、特长之星奖、创新之星奖、社会实践奖、优秀学生干部贡献奖。
①自强自立奖:具备学校奖学金评定条件,在自强自立方面成绩突出。
②道德风尚奖:在维护校风校纪,精神文明建设和见义勇为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舍己为人、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践行孝悌文化等方面事迹突出,受到表扬、各类报道、为学院争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
③特长之星奖:主要奖励在新闻、文学、体育、声乐、器乐、舞蹈、播音、演讲、辩论、朗诵、书法、绘画、数学、英语等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
④创新之星奖:主要奖励在专利、论文、专著等有成果的学生。
⑤社会实践奖:奖励在专业实习中成绩突出者;在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中有突出表现的
学生。
⑥优秀学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