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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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制
说明
1、凡在有可能导致水土流失地段从事采矿、筑路或利用地面、地下资源进行生产建设的小型工矿和乡镇企业、个体户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规,认真制定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填写《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审批表》。
2、除填写审批表,并附送生产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平面图和设计总图各一份。
3、填写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审查批准后,一份交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存查,一份送项目主管部门作为审批项目依据,一份留本单位(或个人)。
4、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表》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水土保持监督员的监督检查。
5、每年的十月末以前为年检期,从第一年的十月末到第二年的十月末,为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年检年度。
6、法人代表变更时,须到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公室办理更名手续。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地点
实际占用总面积(平米)
动土、石
面积(平米)
植被毁坏面积(平米)
总土石方量
(立米)
挖方
计划总
投资
(万元)
其中
水保
投资
填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生产
规模
设计年生产能力
生产
年限
实际年生产能力
弃土
弃渣
方量
基建过程弃土弃渣(立米)
合
计
生产过程
弃土弃渣
年弃土弃渣量(立米)
弃土弃渣总量(立米)
计划占地面积
米2
已占地面积
米2
已占地面积
能恢复植被
米2
其
中
0°——10°
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