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人员分流安置方案1213修定.doc

格式:doc   大小:16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人员分流安置方案1213修定.doc

上传人:wz_198613 2018/12/5 文件大小:1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人员分流安置方案1213修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上海xxxxxxxx无岗人员
分流安置方案
一、适用对象
上海xxxxxx公司企业调改、定岗定编定员后,经选聘、竞聘后未上岗人员。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三、安置途径
(一)固定期限合同制职工安置途径
1、终止劳动合同
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固定期限合同制职工,企业将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
对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且不具备重新上岗条件的固定期限合同制职工,企业将提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无固定期限合同制职工安置途径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对不具备重新上岗条件,本人和企业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的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2、轮休或培训
对不具备重新上岗条件且本人和企业双方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制职工,企业将采用短期轮休或培训方式安置职工。
不具备重新上岗条件是指职工参加企业岗位选聘、竞聘未被录用、达不到上岗任职条件或无合适岗位可安排的。
四、经济补偿标准
根据企业经营经济的实际状况,结合各类人员情况,依据国家、上海市和上级有关规定,针对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经济补偿标准。
(一)固定期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标准
对于固定期劳动关系到期自然终止的职工,企业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对劳动者自2008年1月1日起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计算公式:月工资×工作年限(从2008年1月1日起始计算)。
其中,月工资标准应从职工劳动合同期满日前推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月工资是按照其应得工资,包括工资、奖金、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贴及补贴,)。
如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低于xxxx元,则按xxxx元标准计算。
(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
对于提前解除的固定期限合同制职工,公司将按国家《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向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计算公式:月工资×本企业工作年限。
其中,月工资标准应从职工劳动合同解除月前推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月工资是按照其应得工资,包括工资、奖金、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贴及补贴)。
如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低于xxxx元,则按xxxx元标准计算。
(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
经本人和企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制职工,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5年(含五年)的职工,按国家《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计算公式:月工资×本企业工作年限。
其中,月工资标准应从职工劳动合同解除月前推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月工资是按照其应得工资,包括工资、奖金、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贴及补贴)。
如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