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滑县昌盛种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
第一条成员联合主旨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昌盛种业实际,为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组织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进一步促进我县区域农业产业化发展,现拟定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昌盛种业为带动主体的联合体章程。
第二条成员联合特征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各经营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是独立法人,是由昌盛种业牵头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田大户等多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成,各成员保持产权关系不变、开展独立经营,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通过本章程,签订合同、协议,以分工协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缔结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以昌盛种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纽带、以带动农户增收为根本,各成员明确功能定位,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三条成员经营范围
按照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供给侧改革方向,依据县委、县政府农业发展规划,结合昌盛种业实际,主要开展小麦新品种选育繁育、加工销售,玉米新品种推广、商品粮加工销售,无人机植保、农资销售、土地托管、农村电商、代收代储、农技推广等服务,组织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农业项目在成员单位的实施。
第四条成员所具作用
充分发挥联合体的作用,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组织模式,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协同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全产业链,实现单一产品购销合作到多元要素融合共享的转变,推动订单农业和“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创新,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业产业价值链,强化昌盛种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合作,示范带动普通农户共同发展,将其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同步分享农业现代化成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长期合作,降低风险和交易成本,稳定经营预期,促进多元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大要素投
入,开展专业化、品牌化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五条成员联合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主体地位。
坚持成员自愿。尊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和各自的适应性及发展空间。加入联合体必须在一项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之前,退出联合体只准在一项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结束之后。
坚持民主合作。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内部平等对话、沟通协商机制,兼顾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各方利益诉求,共商合作、共议发展、共创事业。
坚持兴农富农。以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作为根本,打造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值潜力,发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增值收益。
第六条分工协作机制
一、强化昌盛种业带动能力。应用新理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发展精深加工,建设物流体系,主动适应和引领产业链转型升级。强化供应链管理,制定农产品生产、服务和加工标准,示范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事标准化生产。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