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
清单
(此清单根据法治建设实际适时进行调整)
一、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宣传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
发改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
教育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位条例、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科技(知识产权)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知识产权法、专利法、专利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工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电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无线电管理条例、盐业管理条例、民用爆炸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工业和通信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民族宗教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公安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反恐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居民身份证法、枪支管理法、出入境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监察部门:重点宣传普及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民政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
司法行政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宪法、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监狱法、禁毒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财政部门:重点宣传普及预算管理、财务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交通安全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公路法、航道法、道路运输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水利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抗旱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
农业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农业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林业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森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