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财务制度
为加强公司日常财务行为,规范公司的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一下财务制度。
公司财务室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由交接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人完成。
支票和汇款单由出纳员或财务总监指定专人保管。支票或电汇付款时,出纳应按照已审批过的《付款通知单》填写的金额和银行信息填写支票或汇款单信息,支票或电汇付款后,凭支票存根或汇款单回单和相关发票、会计人员编制凭证号。
凡各项目负责人催回工程款项时,请及时填写回款单,写明“工程项目、回款金额、回款时间、收款人”经总经理核实后签字,财务入账。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发票及报销单由经办人填写、会计审核票据无误,负责人核实报销情况属实、总经理批准后交予出纳报销,由会计填制记帐凭证。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差旅费由本人填写,监察部门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无论付何种款项,经办人都须填写《付款通知单》,由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交予出纳统一付款,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