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光打雷不下雨2003年10月14日,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2009年5月25日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决定从今开始“研究”物业税。说了6年,原地踏步,中央的威信何在?据说,自2006年初开始,北京、辽宁、深圳、江苏、宁夏、重庆等6个省市对物业税征收进行试点。在2007年又增加了4个试点城市。2007年有官员声称要将物业税试点的“空转”变为“实转”,可是却拿不出一个方案来。2010年6月1日国务院批准推进房产税改革。可是,改革方案依然处于“保密”状态。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为什么官方机构的物业税试点方案见不得阳光?物业税改革举步维艰,进展缓慢。参与试点的官员和研究人员纷纷摇头说:“开征物业税的争议较大,所牵涉的工作和部门较多,难度很大。”有人说征收物业税非常复杂,恐怕还要三、四年时间才能开征物业税。究竟物业税复杂在哪里?我们必须花些气力把矛盾梳理清楚。如果不能对症下药,恐怕再谈论几年也是纸上谈兵,无济于事。反对房产税的理由(1)房价难以确定,需要增加10万个房价估价师。(2)征税成本太高,需要增加10万个税收人员。(3)缺乏民意支持,反对增加低收入家庭负担。(4)交了地价,为什么还要征房产税?开征房产税的各种建议(1)只对新房征税,如果对老房子征税就是重复征税。(2)应当只对居民第二套房子征税,对第一套应当免税。(3)对自住型的住房应当免税,只对投资型的住房征收房产税。(4)只对豪宅征收房产税,普通住房免征。(5)只针对空置的房地产征税。(6)文件公布前的免征。(7)面积大的住宅征税,小户型不征。(8)向高收入家庭征收房产税,低收入家庭不征。设计房产税的原则(1)绝对不增加一般民众的负担,缩小贫富差距,而不是为政府敛钱。(2)稳定房地产市场,抑制过度投机。(3)简单明了,人人都可以理解,防止歧义,不给官员留下腐败贪污的空间。(4)切实可行,征税成本较低。房产税的定义房产税是针对国民的不动产所征收的税收房产税多属于地方税。课税的前提是对房地产的持有。在奥地利、波兰等国叫“不动产税”,在美国、加拿大、德国、智利叫“财产税”,在新西兰、英国、马来西亚等国称之为“地方税”,香港称“物业税”。征收税赋主要发生在四个环节:交易、所得、资产持有和资源特许利用。在交易环节征收的有交易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等,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遗产税等。在资源特许利用环节上征收矿藏资源税、燃油税等,环境污染税也属于这个范畴。房产税属于资产持有阶段应缴纳的税种。征收房产税的理由(1)资源使用费(2)产权保护费政府有责任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并且提供国家安全、司法、金融、环境保护和公共设施等各项服务。与此对应,财产所有者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来保证国家的相关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