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屋买卖补充协议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就甲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房屋交易合同,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将年月日签订的《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声明作废,并重新签订如下补充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转让该房屋位于市区  路  号
小区号楼单元室。该房地产证号为: ,房屋用途为: ,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地产土地证编号: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房地产于年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小写: 元)。 
二、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金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为规避交易风险,督促甲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合同签订时从款中预留人民币:壹万元(小写:),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完成产权转移登记并甲方实际交付该房地产钥匙时进行结算。 
四、付款方式 
1、该房地产交易总价为人民币: (小写: 元)。
 2、交易定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小写: 元)。 
3、付款方式:乙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日内,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按揭贷款之外的剩余房款至。 
4、乙方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五、若银行按揭贷款审批不下来,且乙方不能以现金的形式补足时,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银行通知后日内,甲方应将乙方提交的定金和如数退还给乙方,此买卖合同自行终止。 
六、如果宜家房产因更改中介起诉甲方,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该房地产产权证过户之后,该房屋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许甲方私自出租。 
八、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地下室及附属设施、设备、房屋钥匙、土地使用证及此房相关证件一并交付乙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甲方须保证交房时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该房屋内附属设施、设备均能正常使用,室内装饰与签约时状况相符,水管、下水道通畅,无破损渗漏。 
2、因本房屋特殊性,甲方应保证房屋屋顶交付时无渗漏、破损,否则
乙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屋顶维修费用。
3、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停车位、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表的读数,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该房屋的维修基金、物业管理、水、电、燃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网络使用、停车位占用等手续的交接和过户。 
4、甲方在给乙方交付该房屋时,应将交付日之前该房屋随附的水费(含污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网络使用费、采暖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乙方留存确认,否则乙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所欠费用(因物业管理特殊情况,由甲方负责清偿房屋实际付日之前所有物业费用)。 
九、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的,自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房屋交易总价款为基数的每日万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