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总则
(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方和行业部门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及考试(核)站,以下简称鉴定机构)的质量管理和鉴定过程,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有效性,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参照GB/T19000-2000族标准的原则和方法,制定本标准。
。通过按本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体系有效应用和持续改进的过程,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企业、学校、社会、劳动者、鉴定主管部门)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以及各级鉴定机构内、外部评定其满足顾客、法律法规和自身需要能力的依据。
2质量管理体系
,并形成体系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应将鉴定活动和相关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以提高鉴定服务的有效性,并持续改进。
,确保与鉴定机构的宗旨相适应,在鉴定机构内得到沟通和理解,为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提供框架,且要充分体现公正、科学、规范、有效和顾客满意的要求。
,与质量方针相一致,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层次,并可测量。
、法规、标准对鉴定机构的要求。
、过程的顺序与相互作用,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准则与方法,以及实施过程必要的资源与信息。
、测量、分析和评估这些过程的绩效。
,实现这些过程的预期目标,并持续改进。
(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文件与记录、未达标项、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等控制程序;
、实施和控制各鉴定过程所需的作业指导类文件(如作业指导书、规程、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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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确保其是充分与适宜的。必要时对其进行评审和更新,更新时需要再次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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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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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控制其分发;
,作废文件留存时应进行适当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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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3管理职责和权限
(或法人授权人)是本机构的最高管理者。
,对其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
,负责组织、协调、落实鉴定服务实施和质量改进工作。该体系一般由以下系统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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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顾客要求得到确定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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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质量管理体系,;
,主持管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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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和保持;
,提出改进意见;
,提高鉴定工作管理水平,达到顾客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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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建议,改进其有效性。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组织、建立和保持,使之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