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嘉兴市旅游局
责
任
清
单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目录
一、部门职责 (1)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5)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7)
(一)对属地管理的行政管理职权的监督检查 (7)
(二)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 (12)
(三)对国家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省级生态旅游
(示范)区的监管 (16)
(四)对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监管和考核 (17)
(五)对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18)
(六)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 (20)
四、公共服务事项 (25)
一、部门职责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工作目标;统筹推进旅游改革发展工作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意见
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业发展政策意见和操作细则
指导全市旅游行业依法行政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实施、评估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全市旅游业发展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协调推进全市国家、省级旅游改革发展工作
2
协调全市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国家级旅游景区等级评定与管理;指导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和生态旅游区评定与管理;指导推进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统筹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指导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
协调开展全市旅游资源调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相关工作
推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组织开展全市旅游景区评定与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和生态旅游区评定和管理
指导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和重点旅游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初审和报批工作
指导推进全市重旅游点项目、重点区域开发建设
引导促进旅游产业投资,指导旅游项目开发、策划和包装,参与各类海内外投资洽谈活动
协调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引导、扶持旅游新业态发展,参与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会审
指导全市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发展
3
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统计工作;配合省市财政做好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审核和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
建立健全旅游统计体系,完善入境、国内和乡村旅游统计调查制度
负责全市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配合省旅游局和市相关部门做好有关旅游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核、分配和使用监管工作。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和绩效管理工作
4
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承办旅游行业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推广国家、省旅游行业管理相关规范和标准,负责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
推行《特色文化主题饭店基本要求与评定》、《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指导开展特色文化主题饭店、旅游民宿评定和复核工作
指导开展全市旅游景区检查复核、星级饭店年检复核、旅行社年度调查工作
负责全市旅行社设立许可、导游证和领队证核发、导游服务质量、出境旅游经营资质审核、质量保证金交纳使用等的监督管理
指导全市旅游行业诚信经营、文明旅游活动
依据《旅游法》及相关法规对旅游企业进行规范经营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协调开展全市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负责受理全市范围内的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旅行社保证金的赔偿请求,并依法处理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组织开展全市旅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承办全市旅游行政执法中的有关听证事宜和行政复议工作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5
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订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旅游行业应急救援工作
制订并落实年度旅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旅游安全监管制度
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监管
承担假日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和紧急救援协调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区域合作工作,指导开展旅游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完成“平安嘉兴”各项工作任务
6
研究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和年度旅游重点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工作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商品开发;指导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旅游市场动态信息调研和发布;协调管理旅游区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