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8
文档名称:

宿迁宿豫区财政局.doc

格式:doc   大小:187KB   页数:2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宿迁宿豫区财政局.doc

上传人:阳仔仔 2019/1/6 文件大小:18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宿迁宿豫区财政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
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宿豫财发〔2016〕10号
关于印发《宿迁市宿豫区2016-2017年度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来龙新城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宿财购〔2015〕)15号)及《宿豫区区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宿迁市宿豫区2016-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范围及采购渠道
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采购行为,均属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采购人不得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采购方式的,申请单位填写《宿豫区政府采购改变招标方式审批表》(附件4),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共同审核后批准,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事项需报市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购买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
二、编制采购预算
采购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2016年实行“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采购”的政策原则。对于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均应按照规定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对确属上级或区委、区政府临时安排的采购事项,采购单位在报经区政府批准,并按照部门预算追加程序落实财政资金来源后,财政部门给予政府采购审批。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对未编制采购预算的,除经区政府批准的应急性支出或经区政府批准调整、安排的采购项目外,一律不再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采购项目完成后的预算结余资金,将全部收回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
凡纳入《宿豫区区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的公共服务支出,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按《宿豫区区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宿豫政办发〔2015〕113号)执行。
四、政府采购方式
(一)集中和分散采购。各采购单位需要采购的项目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实施政府采购,有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必须到定点供应商处进行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凡是宿豫区企业单位能够提供的,原则上一律采购本区企业单位的货物、工程及服务。
(二)公开招标。采购单位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无论是政府集中采购还是单位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必须按规定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人不得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避开公开招标。
五、政府采购操作程序
(一)集中采购项目
《宿豫区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附件1)和编制《政府采购项目方案书》(附件2),报区财政局对口科室和政府采购办审核后,委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
(1)采购单位编制的《政府采购项目方案书》要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对专业性较强的重大采购项目应当邀请相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分析、论证;采购单位邀请专家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政府采购专家评委库中抽取。
(2)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车辆运行费用核算到单位部门
的保险、维修、装潢、轮胎更换等采购项目超过限额的(5000元以上),由车辆使用单位向区政府办车管中心(以下简称车管中心)提出申请,车管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车辆维修项目进行鉴定,对确需进行维修的由车管中心组织在定点单位中招标进行,选择综合报价最低的定点单位维修,经鉴定定点单位不具备维修能力的送4S店维修。车辆运行费用核算到集中管理平台的保险、维修、装潢、轮胎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