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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 法律法规之变电所安全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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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 法律法规之变电所安全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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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 法律法规之变电所安全工作.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修订)最新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运行
值班
巡视
倒闸
第四章检修作业制度
作业分类
工作票
作业人员的职责
准许作业的规定
安全监护
作业间断和结束工作票
第五章高压设备停电作业
停电范围
作业命令的办理
验电接地
标示牌和防护栅
消除作业命令
第六章高压设备带电作业
命令程序
安全距离
绝缘工具
安全规定
第七章其他作业
远离带电部分的作业
低压设备上的作业
二次回路上的作业
第八章试验和测量
高压试验
测量工作
附录1电气化铁道安全合格证
附录2牵引变电所工作人员安全等级的规定
附录3牵引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
附录4牵引变电所第二种工作票
附录5牵引变电所第三种工作票
附录6常用工具试验标准
附表1倒闸操作命令记录
附表2作业命令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在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所、AT所、分相所,除特别指出外以下皆同)的运行和检修工作中,为确保人身、行车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电气化铁道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和试验。
第2条牵引变电所带电设备的一切作业,均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
第3条各部门要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切实贯彻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各铁路局应根据本规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部核备。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4条牵引变电所的电气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
第5条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实行安全等级制度,经过考试评定安全等级,取得安全合格证之后(安全合格证格式和安全等级的规定,分别见附录1、2),方准参加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安全合格证签发的具体办法由铁路局制定。
第6条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每年定期进行1次安全考试。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考试。
一、开始参加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二、职务或工作单位变更时,仍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并需提高安全等级的人员。
三、中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仍继续担当牵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第7条外单位来所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并有相应记录。页:2
新增条款

第8条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触电急救等必要的紧急救护知识,具备必要的消防知识。页:2
新增条款
第9条对违反本规程受处分的人员,必要时降低其安全等级,需要恢复原来的安全等级时,必须重新经过考试。
第10条未按规定参加安全考试和取得安全合格证的人员,必须经当班的值班员准许,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牵引变电所的高压设备区。
第11条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每2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对不适合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第12条雷电时禁止在室外设备以及与其有电气连接的室内设备上作业。遇有雨、雪、雾、风(风力在五级及以上)的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带电作业。
第13条高空作业(距离地面2m与国标统一
上)人员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试验标准见附录6),戴好安全帽。在作业范围内的地面作业人员也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要使用专门的用具传递工具、零部件和材料等,不得抛掷传递。
第14条作业使用的梯子要结实、轻便、稳固并按附录6的规定进行试验。当用梯子作业时,梯子放置的位置要保证梯子各部分与带电部分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且有专人扶梯。登梯前作业人员要先检查梯子是否牢靠,梯脚要放稳固,严防滑移;梯子上只能有一人作业。使用人字梯时,必须有限制开度的拉链。
第15条在牵引变电所内搬动梯子、长大工具、材料、部件时,要时刻注意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16条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不得在带电的导线、设备以及充油设备附近点火。作业时其火焰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电压为10 m,电压为10 kV以上者不得小于3 m。
第17条每个高压分间及室外每台隔离开关的锁均应有两把钥匙,由值班员保管1把,交接班时移交下一班;另1把放在控制室内固定的地点。各高压分间以及各隔离开关的钥匙均不得相互通用。当有权单独巡视设备的人员或工作票中规定的设备检修人员需要进入高压分间巡视或检修时,值班员可将其保管的高压分间的钥匙交给巡视人员或作业组的工作领导人,巡视结束和每日收工时值班员要及时收回钥匙,并将上述过程记入有关记录
可建立专门的钥匙使用登记本,避免日志填写太乱。
中。除上述情况,高压分间钥匙,不得交给其他人员保管或使用。
第18条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作业时,应将有作业的设备与运行设备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第19条供电调度员下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