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品、半成品、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条、加强中密度纤维板、胶合板销售管理,堵塞漏洞,管理过程中做到有章可行,有据可依,方便相互监督与控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及职责人员
销售负责人:总经理
销售管理执行人:销售部主管、采购供应部主任、成品库管理员、叉车驾驶员、地磅过磅员、财务部、保安队
运费核算员:采购供应部地磅过磅员
销售核算负责人:财务部采购销售核算会计
收款负责人:财务部出纳(或公司制定的收款账户)
质量管理负责人:生产副总、生产厂长
质量管理执行人:生产部主任、副主任(兼工艺质量主管)、砂光主管、分检班班长、成品库管理员
半成品库负责人:砂光主管(毛板段)
半成品库管理执行人:分检班班长(砂光后到移交成品库前)
成品库管理负责人:采购供应部主任(移交成品库)
成品库管理执行人:成品库管理员
第三条、作息时间
砂光、分检、地磅、装卸班按生产调度运转
财务、销售、成品库管理员白班运转
不按作息时间规定上班的,按公司员工手册处罚
第四条、工作实施细则
(1)认真执行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做到每周一由生产副总(或生产厂长)组织质量、销售管理会,及时发现问题,分析解决质量中的问题,将质量问题情况上报公司。
(2)成品生产计量:以张(大数折合为立方米)计量为准,
(3) 没有经公司领导书面同意产品销售严禁赊销。谁私自赊销,辞退谁,并追究当事人责任,保卫部门严禁赊销者运走,直接将人车扣下。总公司同意赊销的由总公司发通知给亚豪(必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认可),公司办公室将通知转发给财务、地磅、供应部(库管员)、保安方可执行。
(4) 公司统一收取货款及调整销售单价,办公室接到董事长、总经理调价指令通知后,办公室将调价书面通知转发销售、财务、采购供应部(地磅、成品库)、保安。
(5) 边条及废板统一堆放,集中锯成10厘米宽打碎加入干燥管道或粗砂料仓,如需销售必须报总经理同意,严禁私自销售,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再次发现,当月工资做罚款处理,一律解除
劳动合同。
(6)分检板班、装卸班(叉车)工工资实行保底工资与工作量工资核算,具体由公司工效挂钩方案中执行。
(7) 地磅人员过磅数据、成品库管理人员、销售主管销售数据发完货一小时内通过短信息传董事长、总经理手机。每周一将上周经财务核对准确销售报表送生产副总(或厂长)、总经理、董事长,当月月度报表次月2日经财务核对准确报主管生产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年度报表次年15日经财务核对准确报送主管生产副总、总经理、董事长(无销售收入不报,报表每延迟一日主管领导罚款10元,经办人10元,每延迟1个工作日增加10元罚款)。
成品库管理员、地磅过磅员、销售主管上传数据错误每次罚款10元(含报送总经理、董事长短信息),不及时上交单据,每次罚款50元。正常收木料及销售产品时地磅计算机数据每周备份一次,必须备份到移动硬盘上、除地磅人员自己备份外,财务部成本核算会计应按时备份(方英经办),按月报公司办公室存档,不备份一次扣款50元,不上报存档一次扣款100元。
(8)短信发送内容:
过磅人员:购货单位、吨位、张数、运费、汽车(火车)运目的地;
成品库管理员:购货单位、张数、规格、等级、单价、金额
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