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111次国会第2次会议
(美国国会参议院法案)
为减少复合木制品的甲醛释放量,以及出于其它目的,对《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he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TSCA)进行修订。
由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上发布。
短标题
此法案可引述为“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
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
修订——将如下增加到《有毒物质控制法案》(15 . 2601等等)文末以对其修订:
“标题 VI——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
“第601节甲醛标准
“(a)定义——在此节:
“(1)制成品——
“(A) 通常——术语“制成品”是指包含如下的任何商品或产品(除了板)——
“(i)硬木胶合板;
“(ii)刨花板;或
“(iii)中纤板。
“(B) 排除——术语“制成品”不包括——
“(i)用于组装完工了的商品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它部分;或
“(ii)之前已被善意的而不是为了再度卖出的售出或提供给某个人或实体的任何完工了的商品,例如——
“(i)古董
“(ii)二手家具。
“(2)硬木板——术语“硬木板”的意思待监管部门依照(d)小节来建立和规定。
“(3)硬木胶合板——
“(A)通常——术语“硬木胶合板”是指一种硬木或者装饰性板——
“(i)用于内部;和
“(ii)由多层的组合或者多层单板由胶粘剂用如下组成(按ANSI/HPVA HP-1-2009判定)——
“(I)木芯;
“(II)刨花板芯;
“(III)中密度刨花板芯;
“(IV)硬木芯;或者
“(V)任何其他特别的芯活特别的支撑材料。
“(B)排除——术语“硬木胶合板”不包括——
“(i)军事用途胶合板;
“(ii)曲形胶合板;或者
“(iii)如下其他任何产品——
“(I)标准PS 1-07,名为“自愿性产品标准——构造胶合板”;或者
“(II)标准PS 2-04,名为“自愿性产品标准——木基构造用途板的性能标准;
“(C)层压产品——
“(i)规则制定——
“(I)通常——监管部门应依照小节(d)进行规则制定步骤,对从国家权威、工业以及其他可获得此类信息的可能资源处得到的所有可能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是否术语“硬木胶合板”应将工程单板或者层压产品排除在外。
“(II)修订——监管部门在将条款(ii)中的定义包含进依照子条款(I)发布的规定中之前,可以修订包含在条款(ii)中的定义的任何方面。
“(ii)层压产品——术语“层压产品”是指如下的产品——
“(I)木单板与如下相粘附——
“(aa)一个刨花板平台;
“(bb)一个中纤板平台;或者
“(cc)一个单板芯平台;以及
“(II)它是——
“(aa)一个组成部分;
“(bb)用在构造或组装完工了的商品;以及
“(cc)由完工了的商品的生产商或制造商生产,产品植入其中。
“(4)工业化住宅——术语“工业化住宅”是指联邦法规24 CFR (在按照小节(d)的规则发布的日期起开始生效)。
“(5)中纤板——术语“中纤板”是指由纤维质组成,用干法压制成型的,用树脂处理了的纤维板(按标准ANSI -2009判定)。
“(6)模块化住宅——术语“模块化住宅”是指在工厂中用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建造的住宅——
“(A)每个模块都符合国家法规以及住宅将要坐落的区域的本地建筑法规;并且
“(B)运输至住宅建造地点,在地基上安装并完成。
“(7)未添加甲醛的树脂——
“(A)通常——(i)术语“未添加甲醛的树脂是指树脂的形成没有将甲醛在复合木制品中作为一种树脂交联剂结构来添加,在按如下方法测试时符合小段(C)中的排放标准——
“(I)依照测试方法ASTM E-1333-96(2002)或者受制于条款(ii)的ASTM D-6007-02进行一次测试,并且
“(II)按照ASTM D-6007-02或者ASTM D-5582进行3个月常规质量控制测试(或者其他此类由监管部门通过规则制定而建立的常规质量控制测试方法)。
“(ii)在条款(i)(I)或者(II)下得到的除了ASTM E-1333-96(2002)以外的其他方法的测试结果必须包含一个以监管部门通过规则制定建立的方式显示的等效性。
“(B)包含——术语“未添加甲醛的树脂”可能包括用如下制成的树脂——
“(i)大豆;
“(ii)聚醋酸乙烯脂;或者
“(iii)亚甲基二异氰酸酯。
“(C)释放标准——如下是用此条款中未添加甲醛的树脂制成的复合木制品的释放标准:
“(i)在小段(A)(ii)的前提下,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