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镇政府“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情况总结 XX年11月乡镇“四所合一”以来,我镇按上级要求开展了相应工作,现将我镇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及存在问题汇报如下: 一、“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我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方案》(桂编办发〔XX〕8号)文件精神,按照《港北区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四所合一”改革工作,明确和强化责任,积极理顺权责关系,力争在推动乡镇管理和服务水平上有所提高。我镇“四所合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整合机构职能。采取职能整合模式,在不改变国土所机构设置形式的情况下,将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整合,组建规建环保安监站,作为镇所属事业单位,再由规建环保安监站与国土所组建综合职能的联合工作机构,统称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二)优化人员配备。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设站长1名,由分管副镇长兼任;设副站长4名,属联合工作机构的,分别由原镇国土所、建设站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原来镇国土、建设、安监、环保工作人员组成。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由镇政府统一管理和考核,编制管理及人员身份待遇维持不变。(三)明确工作职责。统一将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主要职责明确为: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发展规划;协助做好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机关的委托,开展行政检查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四所合一”的运行情况根据“四所合一”改革的相关要求,我镇坚持精简、统一、效能、责权一致、积极稳妥、依法行政的原则,真正把职能定位在“执行政策、发展经济、搞好服务、维护稳定、促农增收”上,从而真正成为“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最基层政府。目前,“四所合一”也能够顺利的运行,主要做到两不误:一是国土、建设、环保、安监各自对本单位部门都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去做好业务内的工作,不因“四所合一”的成立而懈怠了中心工作。二是“四所合一”成立以后,由分管土地城建、安全生产、环保的领导作主要的业务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四所合一”的成员积极去对土地城建、安全生产、环保等进行巡查。今年以来,xx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执法46次,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138宗,拆除整改违法图斑6宗,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14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35条,大大提高了我镇在土地、建设、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上的管理效率和质量。通过整合“四所合一”的人员和资源,对辖区内涉及土地、建设、安监和环保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跟踪,特别是涉及双违和安全生产的工作中,“四所合一”能够一起去进行巡查、执法,大大提高了机构编制配置的使用率。这样的强强联合,也能够有效的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做到很好的震慑作用。三、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