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大创先发[2011]1号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区高校创先争优活动中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意见》的通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现将《关于在全区高校创先争优活动中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请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组建工作,并于4月14日前将党员志愿者服务登记表、志愿者服务统计表报组织部。联系人:唐丽娜,联系电话:3260102。广西民族大学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2011年4月6日附件关于在全区高校创先争优活动中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意见为了推动全区高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意见》(桂创组发[2011]3号)文件精神,现就在全区高校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重要意义党员志愿者服务是指有活动能力的党员基于信念、责任、道德,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特长、精力及财物,在不计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是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是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体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联系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在服务师生、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实践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二、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各高校要结合自身特点,充分认识学科和人才资源优势,统筹兼顾,切实做好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组建工作。要努力发动和引导每位党员都能参加适合自己的志愿者服务队。(一)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各高校要在广大党员中普遍开展一次调查摸底,掌握党员的自身特点、优势特长以及个人意愿等情况,为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打好基础。(二)党员报名,组织审核。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党员采取自愿报名办法,填写《广西高校党员志愿者服务登记表》(见附件1)后,由所在党组织进行审核、汇总,统一编号登记造册。要积极鼓励和吸收有一定专长的党外群众和优秀团员青年参加,形成党员辐射带动效应。(三)分类编队,搞好对接。根据党员志愿者的分布和专业特长,组建不同服务对象、不同服务内容、不同服务形式的志愿者服务队伍。要掌握服务对象情况,收集群众需求信息,确定服务项目,搞好服务分工,实施有效对接,提高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成立学业就业困难帮扶、社区卫生保健、三下乡社会实践、科普教育、教学科研一帮一、社会公益等不同类别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三、党员志愿者服务原则、内容和形式(一)服务原则。一是自愿性原则。党员自愿参加服务,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服务对象、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不带任何强制性。二是无偿性原则。党员无偿为群众提供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使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是务实性原则。坚持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与其学科专业相结合,从实际出发,根据其自身优势和条件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四是规范性原则。在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利用业余时间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努力使党员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二)服务内容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