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2-06-18
信息提供单位:
宝安政府在线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府〔2011〕165号)和宝安区五届一次党代会、人代会精神,加快科学发展示范区、特区一体化先行区和深圳西部城市中心建设步伐,根据《宝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宝安的产业发展过程就是一部不断进行产业转型升级的历史,产业转型升级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当前,国际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区作为国内率先发展地区,较早地遇到了发展的瓶颈,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凸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又亟待解决,传统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如果我们过分注重总量规模,贻误了产业转型升级的时机,将失去发展的主动权,在发展战略上陷于被动局面。全球范围内新技术孕育突破、新兴产业发展进入加速成长期,国内工业化、信息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实施,特区一体化快速推进,为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因此,只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才能真正实现区五届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新宝安”宏伟目标。
二、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攻方向,以自主创新为重要支撑,促进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加工贸易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共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出口向消费、投资和出口“三驾马车”协同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外源经济向内外源经济协调发展转变,由主要依靠资源
消耗向创新驱动、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把我区打造成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区域生产性服务和技术创新中心。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经济规模与效益同步提升,经济总量年均增长10%以上,工业增加值率提高到25%,单位建设用地GDP年均增长4%,%,水耗年均下降3%。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4%,发明专利和PCT国际专利年均增长10%以上。企业素质明显提升,新增上市公司20家以上,“三来一补”企业全部转型,淘汰落后企业任务全面完成。基本建成结构优化、技术先进、附加值高、布局合理的现代产业体系框架。
(三)基本原则。坚持高质发展。通过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加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实现高质增长,“好”字当头,好中求快,从高速经济走向高质经济。坚持“四个优先”。坚持替代优先,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替代落后产能,推动产业新陈代谢;坚持创新优先,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驱动经济内生增长;坚持载体优先,加快建设新型产业载体,推进空间“改笼换鸟”;坚持环境优先,优化投资环境、集聚高端要素,打造产业高地。坚持扶强扶优扶新。突出扶持市场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和高成长企业,突出扶持带动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