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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东财采[xxxx]1号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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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东财采[xxxx]1号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职责.doc

上传人:1373566119 2019/1/9 文件大小:5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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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东财采[xxxx]1号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职责.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监察局文件东营市审计局东财采〔2010〕1号★关于印发《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职责》的通知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适应《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完善我市政府采购管理程序,衔接和协调采购人、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及财政部门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全面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东营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东财采〔2005〕1号文件《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府采购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东财采〔2005〕2号文件《关于印发<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的通知》同时废止。附件:《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职责》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主题词:政府采购部门职责发:各县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东营市财政局办公室2010年4月22日印发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职责为适应《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衔接和协调采购人、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执行职能由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履行,以下简称市采购中心)及财政部门关系,明确具体运行规程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程序,形成相互监督机制,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职责。一、采购人职责(一)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范围和细化部门预算的要求,实事求是地确定采购项目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资金预算,防止采购预算脱离实际和采购随意性。(二)按程序选择确定工程审价机构。对于市财政部门确定评审的工程类项目,按照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合工程复杂程度、项目投资规模等因素选择确定的工程审价机构,采购人与其签订委托协议,具体承担编制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答疑会议确定统一工程量和工程预算价的业务。采购人主要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答疑会议确定统一工程量和工程预算价的工作。在答疑会议期间,采购人确定的工程预算价不得高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预算评审值中的工程建安费。对于市财政部门确定不予评审的工程类项目,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定的工程审价机构范围内,采购人选择确定工程审价机构,并与其签订委托协议,具体承担编制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答疑会议确定统一工程量和工程预算价的业务。采购人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答疑会议确定统一工程量和预算价的工作。在答疑会议期间,确定的工程预算价不得高于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计划投资额。(三)报送工程项目预算评审资料。属于市财政部门确定评审的工程类项目,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发展改革部门批复文件、评审申请、施工图纸、项目投资预算书、工程量计算书等。项目投资预算书须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并由采购人对项目的完整性负责。(四)及时报送政府采购计划。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品种、数量、单价、金额、采购时间等,经财政相关业务科室签字盖章后,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及时将市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送达市采购中心并搞好衔接。同时向市采购中心提供发展改革部门批复文件、工程监督方案批复单、委托工程审价机构协议、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等相关资料。(六)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论证会议。按照东营市政府采购规范运作程序要求,参加市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论证会议,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和市采购中心的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七)审核确定政府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审核政府采购文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制定的政府采购文件范本,确保公平。(八)参加答疑会议,就采购文件或设计文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统一答复。(九)按照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确定标底范围。(十)参加开标会议。(十一)参加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等。(十二)按照规定程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三)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与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四)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完整地管理、保存政府采购原始档案资料。(十五)配合市采购中心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市采购办处理供应商投诉工作。(十六)依法接受监察、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并就违纪、违规等问题进行整改。(十七)认真履行合同,组织项目验收。接受市采购中心对项目验收情况的抽查。(十八)《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市采购中心职责(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将市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送达后,市采购中心应及时与采购人搞好衔接。组织填写《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运行程序底稿》,并审核采购人所报项目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