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6
文档名称:

俄罗斯农业用地私有化改革后的农业主体研究.doc

格式:doc   页数:16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俄罗斯农业用地私有化改革后的农业主体研究.doc

上传人:799474576 2013/8/6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俄罗斯农业用地私有化改革后的农业主体研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俄罗斯农业用地私有化改革后的农业主体研究
王志远
一引言
俄罗斯独立后拥有苏联绝大部分自然资源:%的国土、60%的耕地、70%的草场、20%%的森林资源[1]。这种巨大的自然资源优势使俄罗斯具有农业发展的巨大潜力,但其农业发展情况却并不乐观。
1990年和1991年的冬天,俄罗斯出现了粮食危机。为此,叶利钦政府认为必须对农村进行深刻的改革,以提高农业生产能力。苏联时期,农村土地的国有制被认为是俄罗斯农业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1990年11月,俄罗斯出台《农产农场法》和《土地改革法》,承认农村土地的私有产权,希望农民以私有土地组建家庭农场。但是,这次强制性制度变迁[2]由于与俄罗斯民众的集体意识不相符,并没有立即在农村推行。1991年12月,作为激进式改革的一部分,以农村土地私有化为核心的农业改革拉开了序幕。叶利钦连续发布了两个土地私有化的总统令——《关于俄联邦实现土地改革的紧急措施》和《关于改组集体农场和国营农场的办法》。这些文件规定,在1993年1月1日之前,所有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必须进行改组,允许农场成员持有土地份额离开农场和农庄,组建私人家庭农场。截至1995年7月1日,俄罗斯95%以上的[3]。然而,这些农场和农庄大多数仍然保留原有的经营模式,仅仅是对其土地所有权进行改组转换。这与叶利钦政府建立欧美式家庭农场的改革愿望完全不相符。
他们设想,通过农村土地产权的重新界定,原有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的雇员带着私有土地离开农场和农庄,从而塑造大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私人家庭农场。
农村土地私有化改革之后,俄罗斯出现了三种农业生产主体:一是原有的、改组而成的农场企业(сельскохозяйственныепредприятия),土地产权由国家转移到企业,仅仅是由原来的国有制变为股份制;二是农民以私有土地组建的家庭农场(крестьянскоехозяйство),其中既有单独经营,也有多个家庭形成的联合经营;三是居民在房前屋后的耕地中进行的居民经济(хозюйствонаселения)。作为俄罗斯农业改革的主要目标,私人家庭农场一直无法为俄罗斯农业生产做出更大的贡献,而仅有少量土地的居民经济却为俄提供了绝大多数的农1991-2008年俄罗斯农场企业、居民经济和家庭农场的发展速度和贡献率(%)产品。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仍然保留原有的经营框架和经营模式,形成各种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或封闭式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农业生产者合作社等。按照《俄罗斯统计年鉴》的划分方法,本文将这些由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改组后形成的农业主体统称为农场企业。
表1 1991-2008年俄罗斯农场企业、居民经济和家庭农场的发展速度和贡献率(%)
年份
环比发展速度
不同农业主体的贡献率
总量变化
农场企业
居民经济
家庭农场
农场企业
居民经济
家庭农场
1991



-


0
1992



-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