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一)明确各管理层次和部门在分包管理活动中的职责和权限,对分包方实施管理。
(二)对分包在施工过程中承担相关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范围
(一)工程项目中其他分包活动的施工方。
第三条责任
(一)工程管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分包方的评价工作,选择合格的分包方;
(二)其他部门参与劳务分包方的评价;
(三)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在施工现场对分包方工作进行控制。
第四条合格分包方要求
1 经营许可和资质证明符合施工要求;
2专业能力符合要求;
3 人员结构和素质满足施工需要;
4 机具装备满足施工需要;
5 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的保证能力满足施工要求;
6 工程业绩和信誉良好。
第五条合格分包方的选择
(一)严格按照《工程分包控制程序》要求对分包方进行应有的检查及评审,并保证以下内容;
1 分包方是合法有效的生产单位;
2 分包方能够提供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符合质量要求的保证能力;
3 分包方施工能力能够保障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4 分包方具有良好的信誉,并且可提供相关服务帮助完善项目的管理;
5 合理的成本控制,保证在预算内完成施工项目。
(二)分包方选择时应尽量选取有过合作且信誉良好的合作方;
(三)分包方选择时应优先选择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
(四)分包方选择应保持公平、公正;
(五)每12个月对分包方实施再次评审,再次评审应增加考虑合作业绩。
第六条分包方管理要求
(一)应保持各分包方联系记录,并整理汇总成台帐,方便检索;
(二)保持各分包方的评价记录;
(三)以合同或协议方法确定分包方责任与义务;
(四)保持应有的沟通渠道,保障正常的售后服务权利。
第七条分包方的现场管理
(一)项目管理部门按照施工组织要求对现场施工方进行管理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