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山金信发〔2010〕114 号
关于印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
通知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提高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进一步巩固公司质量品牌,
提升公司市场形象,特制定下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望
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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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抄送:公司党政领导,副总师
山西焦煤西山金信建筑有限公司 2010 年 9 月 18 日印发
校对:宋华共印 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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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公司质量品牌,提升公司市场形象,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承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工程。
第三条工程验收依据
(一)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现行施工技术验收标准、规范及上级有关规定;
(三)工程设计文件、承包合同及业主要求。
第四条质量竣工验收时间为工程全部竣工,交付业主使用
之前。
第二章验收的组织及管理
第五条为加强工程验收的组织协调,公司成立建筑安装工
程质量竣工验收领导组。
组长:付汉江曾友元
常务副组长:刘光强
成员:白宗江唐月亮秦永强姚国民高金玉苗培义
白顺亭章家木张文敬熊德章李寿元贺云庭
张敬奎赵树毅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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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办公室主任:赵树毅,联系
电话:0351-5111420。
领导组下设五个验收小组,分别是:
土建工程验收组,组长:秦永强副组长:章家木;
安装工程验收组,组长:苗培义副组长:张文敬;
技术资料验收组,组长:刘光强副组长:赵树毅;
工程结算组,组长:高金玉副组长:熊德章;
纪检监察组,组长:白宗江副组长:李寿元。
各检查组成员由各参加部门安排,必要时可从基层单位抽
调。
第六条验收小组成员要求精干、高效,成员部门应安排业
务熟练、沟通能力强,表达能力好的同志参加验收,验收人员应
相对固定。
第七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擅自交付
使用。
第八条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按照施工设计图和合同要求全面建成;且收尾工程
已全部结束。
2、已通水、通电,并基本达到使用条件。
3、技术资料已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并基本齐全;
4、剩余材料、施工设备已清退,建筑垃圾已清除,达到场
清地平、道路畅通、卫生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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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已通过内部验收,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第三章验收程序
第九条建筑工程竣工后,由基层单位向工程管理部提出竣
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和工程验收自检报告。
第十条工程管理部接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及时向竣工
验收领导组汇报,并尽快组成验收组,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在收到验收申请 5 日内,验收组正式进入现场,
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验收采用先会议集中,再分散检查,最后会
议集中讲评的方式进行。会后形成验收会议纪要。
第十二条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在纪要中指出存在的问
题及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整改后由施工单位通知验收组进行
复查。确认问题得到解决后,方可申请正式验收。
第十三条规模较大项目工程,可按单位工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