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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办公室租赁合同.docx

上传人:bb21547 2019/1/10 文件大小: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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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办公室租赁合同.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写字楼办公室租赁合同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拥有的“xxxxxxx”xx层号房写字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写字楼地址及状况: 1、租赁地址:xxxxxxxxxxxx层号房,房中建筑面积㎡。(具体见附图) 2、该租赁写字楼为毛坯房,乙方使用该租赁写字楼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其中免租期为自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间水、电、电话、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写字楼租金: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月人民币元/㎡,以后每年租金按前一年每平方的基数每年递增1元/㎡。(第一年租金元) 3、付款方式:租金按现金支付,于每期末前10日内缴纳下期租金,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出具收据。 4、押金:乙方须在签订本租赁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作为押金,本租赁合同终止后三日内经验收乙方没有损坏租赁写字楼的,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5、租赁期内的水、电、电话、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停车费由乙方支付,日常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6、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但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15天; (4)连续两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间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电话、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停车费等费用;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将乙方租用的写字楼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除在本合同二(6)条件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乙方提前提出终止本合同;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交押金将自动转成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5、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如租赁期满后,甲方房屋不再做出租用途,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6、乙方使用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装修租赁写字楼的装修方案须征得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8、乙方不得违反“东方国际商务港”《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物业管理制度》,若乙方违反的甲方或吉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赔偿甲方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四、乙方所租赁写字楼入住时水表为吨(入住后使用公摊水费),电表为号电表底数度。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附图一张(每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和第一期租金后生效。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时间:第二篇:新世界国贸办公区租赁合同样本10300字合同编号: 新世界发展(武汉)有限公司与关于新世界国贸大厦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568号写字楼层号写字间租赁合同年月日新世界国贸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书 1 出租方:新世界发展(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Ⅰ座19楼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各项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范围根据本合同的条款,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写字间房号及建筑面积,见附件一。承租写字间范围见附件二(以颜色标出)。承租写字间配置详见附件三第4项。第二条租赁起始日及租赁期详见附件三第1项。第三条租金第条第条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租金额见附件三第项。每月租金须于每月1日交纳,最迟不得迟于每月3日,如3日为周末或法定假期,则可延至每月第一个星期内清缴。乙方须于签订本合同时立即支付首期租金及租金保证金予甲方。租金及租金保证金的具体金额见附件三第项和第3项。第四条管理费第条乙方须按月交纳管理费予甲方。缴付日为每月1日,最迟不得迟于每月3日,如3日为周末或法定假期,则可延至每月第一个星期内清缴。乙方须于签订本合同时立即支付首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