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
阴
吸收合并中所得税会计问题探讨
白露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武汉 430073
渊冤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对吸收合并从不同的角度作出了规定,由此,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
负债的入账价值和计税基础可能存在差异。本文介绍了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对吸收合并的处理规范,分析了相关资产、负
债入账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并进一步探讨了相关会计处理。
【关键词】吸收合并会计处理税务处理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CAS 20)应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
用指南的规定: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控股合并和新设合允价值伊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
并。吸收合并中,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被注销,合并方取得被国债利率;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
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并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合并方既要按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如果吸收合并
照 CAS 20 进行会计处理,又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不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参与合并各方应按照如下规定
合颁布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进行一般性税务处理:“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
知》(财税[2009]59 号)等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
一、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对吸收合并的规定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
1. 企业会计准则对吸收合并的规定。按照 CAS 20 的规业结转弥补。”
定,吸收合并可以分为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对吸收合并
下的吸收合并。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相关规定如下:“合业务处理的划分标准不同。企业会计准则依据参与合并的各
并方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方是否处于同一控制之下对吸收合并作出了不同的会计处
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合并方支付理规范,而合并方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则
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要按照税法规定的一般性税务处理或者特殊性税务处理进行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确定。因此,应区分不同情况对吸收合并业务进行所得税会计
相比较而言,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购买方取得的处理。
被购买方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等按照公允价值入账;合并成本二、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为购买方在购买日所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加上合并过 1援会计处理与一般性税务处理差异分析。按照 CAS 20
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合并成本与购买方取得的被的规定,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取得的被合并方的
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或者资产、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按照财税
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购买方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2009]59 号文件的规定,在一般性税务处理条件下,合并企
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发行股票的公允价值与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的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
面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