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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pk5235 2015/9/27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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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印发潮州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潮州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潮州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政府加快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半导体照明(LED)产品工作任务,现就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3年普及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率先在公共照明领域,即道路、公共场所、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照明工程领域,完成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以上领域新建照明工程一律采用LED路灯、庭院灯和景观灯等照明产品;原有使用的非LED照明产品,在2014年底前实施分期分批改造完成。枫溪区、高新区力争在2013年底前率先完成。
(二)加快普及社会LED照明。以3年普及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为示范带动,通过室内照明等综合性LED照明社会示范工程的引导和相关配套政策的促进,加快非公共照明领域推广步伐,倡导和推动社会各领域逐步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
(三)统筹城乡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农村地区LED照明示范项目,引导带动LED照明产品应用工程向农村地区覆盖。
(四)实现节能及产业发展综合目标。通过推广应用工程的实施,实现同比口径下照明节能50%以上。
二、推广内容和措施要求
(一)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运作模式。指定市、县(区)公共照明业务主管部门作为公共照明领域实施LED照明改造的业主单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节能服务公司、监理机构、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服务机构。节能服务公司依照合同,负责工程投融资、灯具采购、工程实施、售后和更换灯具回收服务。监理机构负责提供项目实施的监理服务。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服务机构负责对项目效益、工程检查验收进行第三方评估、测算等。
除EMC模式外,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政府投资、能源托管等多种模式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无论采用何种模式,都必须依法依规,按照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的要求,选择工程实施主体和应用的产品。
(二)实施节能服务公司公开招标遴选。按照“业主管理、事权统一”的原则,每个业主单位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一家节能服务公司,具体承担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工程的实施。参与招标的节能服务公司应满足下列条件:具备国家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节能服务资质、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银行授信额度2亿元以上,社会融资能力3亿元以上,专业技术雄厚,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申请国家财政奖励的节能服务公司要达到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相关要求。
(三)发挥电网作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主体的作用。结合LED路灯可调可控的特点,打造统一的LED照明产品全生命周期节能监管服务平台,通过和电网企业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负荷调度工作紧密结合,实现对道路照明负荷的智能控制和有效管理,为全市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四)严格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