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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wz_198613 2019/1/12 文件大小: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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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一、 证据法学的概念证据法学,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者其他相关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证据法学的核心问题是解决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及如何借助司法机关司法人员的主观认识如实的反映和再现案件实施的发生过程。第二章  外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一节   神示证据制度神示证据制度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它是凭借神的各种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    又称形式证据制度,是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对其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如何审查判断和运用预先明文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据此作出判决,而不能自由评断和取舍的一种证据制度。第三节 自由心证制度一、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证据的取舍和运用,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特征:一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权力在于法官,即法官凭借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二是法官必须根据自己的内心确信认定案情。 第四节 内心确信证据制度一、 内心确信证据制度的概念和内容内心确信证据制度主要是指前苏联及东欧国家所适用的一种证据制度。内心确信主要是指审判员心理上对案件所作的结论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的信念。这种信念是审判员通过对各种证据调查研究、分析综合以后产生的复杂心理思维活动的结果,它使审判员内心深处深信其对案件的认定和裁判是正确的。这种制度是在废除法定证据制度之后,在批判地改造、利用自由心证制度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它与自由心证制度最大的区别是,以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和“社会主义良心”取代了资产阶级法律意识和良心。第三章   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中国古代证据制度第二节 中国当代证据制度我国证据制度的特点1 .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是国家专门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目的。2 .依靠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确实、充分的证据,是国家专门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方法和要求。3 .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是国家专门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情所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4 .国家专门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情,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依法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第二编    证据论第四章  证据概述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证据概念: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依此规定,证据是已知的事实,用来证明未知的事实。 第二节 证据的属性一、证明能力证据能力也称“证据的适格性”、“证据资格”,是某一材料能够用于严格的证明的能力和资格,亦即能够被允许作为证据加以调查并得以采纳。它是被人为赋予的资格能力,与证据的合法性密切相关,具体体现为主体合法、形式合法、内容合法以及程序合法等几个方面。是证据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在我国,证据应当具备法律性,不具备法律性的证据不被认为具有证据能力。法律性(合法性)包括:1、 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2、 提供、收集证据的主题必须合法。如鉴定机构必须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才能成为合法的诉讼证据。3、 证据的内容必须合法。4、 证据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违反法律程序收集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 二、证明力证明力,在民事诉讼中又称“证据力”,指的是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如何。证据能力是形式要件,必须具有合法性;证明力是内容要件,必须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三、证据的种类(区别证据的分类)《刑事诉讼法》(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民事诉讼法》(1)书证(2)物证(3)证人证言(4)视听资料(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行政诉讼法》(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五章   物证一、物证的概念: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和存在场所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或者痕迹。二、物证的特点:与言词证据比,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与可靠性,但一般情况下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使用,又称为“哑巴证据”。三、物证的分类(1)实体物证。凡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物证是实体物证,例如赃物、建筑物、毛发、血迹等;(2)痕迹证据。凡是以某种作用力形成的印记作为证据的是痕迹物证,如工具撬压的痕迹、指印、轮胎印、牙齿印等。(3 )微量证据。指与案件待证事实有关的微量物质。(4)气味证据。四、物证的表现形式物证的表现形式是纷繁复杂的,难以一一列举。(一)刑事诉讼物证的表现形式以刑事诉讼实践为例,物证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