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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报批对设计的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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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报批对设计的要求.doc

上传人:zbfc1172 2019/1/12 文件大小: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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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应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进行设计,在规划意见书无特殊规定时均应依据本《通则》进行设计。《通则》有关要求,又未征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设计方案,设计单位承担有关责任。第二节有关用语强制执行或严格禁止:“必须”,“不得”。强制执行或禁止:“应”,“不应”。建议性:“宜”,“不宜”,“可”,“不可”。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大于”、“小于”,均包括本数。第三节申报各阶段图纸要求一、(占)用地的建设项目(1)拟建项目方案设想总平面图:标明比例尺、标注拟建建筑与周围建筑、道路、相邻单位的关系及距离,拟建建筑规模、高度、层数等。(2)北京坐标系1/5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一份(位于远郊区县或机要工程项目需三份),在地形图上用普通黑铅笔绘出拟建设用地范围。(1)拟建工程设想方案图,标明比例尺、标注拟建建筑与周围建筑、道路、相邻单位的关系及距离,拟建建筑规模、高度、层数等。(2)北京坐标系1/5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一份(位于远郊区县或机要工程项目需三份),在地形图上用普通黑铅笔绘出拟建设用地范围。二、建设项目规划、(1)标明由规划行政部门出具钉桩条件的用地钉桩成果,并以现状地形图为底图绘制的总平面图(比例:单体建筑1/500,居住区1/1000)2份;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项目在总平面图中标明每栋居住建筑的编号;(2)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比例:1/100或1/200)各2份;(3)拟建项目周围相邻居住建筑时,应按照《规划意见书》或《修改设计方案通知书》的要求附日照影响分析图及说明各1份;(4)《规划意见书》或《修改设计方案通知书》要求做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项目,应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1份;(5)设计方案各项技术指标要求相对列表说明,如超出规划意见书规定的建筑控高和使用性质时,应附控规调整审批通知书1份;(6)《规划意见书》要求应附的其它有关文件、图纸和模型;(7)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项目应附单栋居住建筑规模(注明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和配套明细表1份;(8)以上文件图纸均按A3规格装订成册。(1)标明由规划行政部门出具钉桩条件的用地钉桩成果,并以现状地形图为底图绘制的总平面图(比例:单体建筑1/500,居住区1/1000)2份;(2)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比例:1/100或1/200)各2份;(3)拟建项目周围相邻居住建筑时,应按照《规划意见书》或《修改设计方案通知书》的要求附日照影响分析图及说明各1份;(4)设计方案各项技术指标要求相对列表说明,如超出规划意见书规定的建筑控高和使用性质时,应附控规调整审批通知书1份;(5)《规划意见书》要求应附的有关文件、图纸和模型;(6)以上文件图纸均按A3规格装订成册。三、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资料(依据《关于北京地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规定》(讨论稿)第六条第三款、《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1/2000或1/500地形图四份,机要工程为三份,标明由规划行政部门出具钉桩条件的用地钉桩成果,标示用地及代征地范围。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1)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纸(1/500或1/1000总平面图三份,机要工程为二份;1/100或1/200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基础平、剖面图各一份;设计图纸目录一份)一套。(2)以上文件图纸均按A4规格装订折叠。第四节图面要求一、总平面图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1)总平面图应在现状地形图上套画,标注用地范围;标注相邻现状和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和道路名称;标注相邻单位名称,标明拟建建筑与用地边界线之间,拟建建筑与周围现状建筑及规划建筑之间的间距,标明拟拆除的现状建筑,标明代征用地范围等。(2)总平面图中应标注拟建建筑外形轮廓的尺寸,以±,以粗实线表示;新建建筑物±;除标注建筑尺寸外,应注明各建筑层数、高度、标注机动车出入口位置。(3)指北针、风玫瑰、尺寸单位、比例。(4)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项目在总平面图中标明每栋居住建筑的编号.(5)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列在总平面图上,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项目应标注单栋居住建筑规模(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和配套明细表。(建筑工程)(1)总平面图应在现状地形图上套画,标注用地范围;标注相邻现状和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和道路名称;标注相邻单位名称,标明拟建建筑与用地边界线之间,拟建建筑与周围现状建筑及规划建筑之间的间距,标明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