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各种作业安全行为,控制作业全过程和作业环节的安全,预防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交叉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3、。。。第一部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1、定义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2、引用的其他文件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Q302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5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3、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管理。。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员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动火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应随身携带《动火作业许可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如果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必须立即制止。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确认《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应及时制止。在动火作业中,如有紧急情况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三不动火”,既未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安全员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动火管理制度的动火作业或危险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责任部门及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5、,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和《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的规定。。,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需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识别,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