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指南dae_meng业务内容一、政策解读、人员分类二、参保流程、参保模式三、参保业务操作1、政策原则政府主导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的社会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参保模式:年保(与退休的关系)3、参保时段:每年7月至次年6月4、定额缴费50元/年一、政策解读5、参保对象包含对象: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以上高校中的侨、港、澳、台大学生)不包含对象: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6、财政补助与收费190元的财政补助部分由财政局落实,各高校仅负责收取个人50元费用。7、参保受理时间(1)每年9-10月(新生参保)(2)每年3-5月(年度缴费)8、未参保规定:未在规定的参保登记时间办理参保缴费的,只能在下一社保年度的参保登记时间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二、参保流程2、新生参保登记、收缴医保费代办医疗IC卡(9月至10月底)5、代办、发放医疗IC卡4、学校代缴费款(11月6日至11月20日)3、向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申报(9月至10月底)1、学校办理全民医保单位登记整理停保信息,未参保学生补参保登记信息、收缴下一年度医保费代办医疗IC卡(建议提前到新春开学)学校代缴费款(6月6日至6月20日)向地税部门办理停保、补参保申报(3月至5月底)新生参保(9-11月)年度缴费(3-6月)代办、发放医疗IC卡(一)办理单位全民医保登记(9月初)为便于管理,增设新的全民医保登记户(纳税代码尾数带Q),与在职人员的参停保管理的税务登记号分离;1、办理税务社保单位登记(并注明全民医保)填写表单:地税网站-表单下载-社保费-社会保险登记-《社保费征收数据采集表(全民医保登记户》;各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登记;2、办理电子申报申请及扣费帐号的确认;3、获取网站申报登陆帐号及密码。(二)学校收集参保资料(见模版)名字前后左右及中间不要加空格键。录入格式一定要用半角。遇名字是生僻字时请各学校集中上门书面申报,不要用相近字代替。为减少差错,书面申报建议采用机打的。(三)学校办理参保申报1、参保申报时间:(1)新生参保:每年9-10月(2)年度参保:每年3月6日至5月底年度参保内容:停保或补参保不变不报原则:继续参保缴费人员无需处理,直接产生下一年度账目2、申报方式:网站申报(逐个申报,批量报盘),柜台申报(纸质申报,报盘申报)(四)缴费申报新生参保:每年11月6日至20日年度办理:每年6月6日至20日1、核对社保应征帐目(10月底前参保,11月初地税统一建立医保帐目,11月扣费)2、办理费款申报,扣款3、方式:网站申报或柜台申报4、2010年(201007-201106)的收费:建议在2010年2月春季开学时先收取。(五)停保申报(每月6-31日)各学校应将3月底前将今年所有离校的学生办理停保;网站申报或柜台申报(填写《厦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停保申报表》)(六)账目纠错(11月申报之前)错误调整:停保、账目调整账目调整:填写《厦门市城镇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帐目纠错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