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惠府办发〔2018〕8号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水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惠水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2月10日惠水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合县域医疗资源,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贵州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7〕166号)及《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7〕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是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新型组织与服务实现形式;以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为牵头单位,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整合县域内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经营管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县乡两级联动发展,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加快实现“90%以上的病人县域内就诊率”的医改目标。二、基本原则(一)纵向合作,横向协作。县卫计局统筹规划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组建医共体,服务范围覆盖全县城乡居民。医共体牵头医院与加盟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立纵向合作的医疗服务共同体;牵头医院要根据自身特点,重点发展优势学科,加强学科、人才协作,加快实现90%以上的县域就诊率。县域医共体之间横向加强协作,监督互动,共同发展。(二)稳步实施,循序渐进。早期试点可以以对口帮扶、技术合作等方式起步,新增的医疗收入按项目核算、合理分成。逐步深化合作,形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核算医疗服务成本、合理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及分配机制。(三)权责廓清,强化监督。县域医共体内各单位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惠水县××医院医共体医院”牌子。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县域医共体核算和分配。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原渠道不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享受公益事业单位财政补助待遇,财政补助资金不纳入县域医共体的收入分配方案。医疗收入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由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拟订草案,商成员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县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批准后实施,并报县政府备案。三、管理方式(一)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牵头医院负责制。县域医共体的运行模式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牵头医院负责制。由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签订医疗联合协议书,共同协商组成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应依据本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医共体相关制度,规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医共体要形成定期磋商机制,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障碍和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