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 项目名称:省妇幼供应市中央空调项目地点:长沙市湘春路53号合同甲方:湖南国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李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承包范围和内容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及以后的设计修改变更、甲方指令组织安装。2项目具体内容包括:风机盘管,主机安装、配合调试(不含主机吊装,主机基础,机械开孔及主电源部分)。二、承包方式本项目合同采用总包工包料(标准配件均为市场常用品牌)方式,盘管安装单价为2000元每台(含风管风口三速控制开关),模块主机安装单价为2000元每台,按实结算(不含税,)。三、工期和保修1本合同签订并按合同要求款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开始进行室内安装。2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进行室内安装,室内工程工期为自乙方进场之日起7天,整个系统调试完毕时间,乙方配合装修公司进度。3由于不可抗力、或因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较大增减、或甲方同意的其他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4本项目保修期为系统自竣工日期起系统壹年。保修期内,如发现安装质量问题和安装质量缺陷,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的8小时内派员进行免费维修。四、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1本项目空调验收效果:参照舒适性空调国家标准验收。2甲方验收签字或乙方提出验收三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视为验收合格。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工程款壹万元整,乙方按甲方要求安排施工。2余款工程完工一次性支付。六、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装修公司及乙方相关事宜。、结构承重防水及与物业公司的接洽由甲方负责。、变更图纸及变更单签字。,在不影响空调效果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正式书面协议,作为合同补充部分并相应调整工程款,造价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