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下花园发电厂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制度摘要】制度类别行政制度(安全管理类)适用范围下花园发电厂所属各单位废止说明唐际园电安〔2009〕13号文件废止内容概要《下花园发电厂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是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下花园发电厂安全管理的规定。《规定》共分五章一十九条,主要是发挥全厂各级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明确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与部门员工违章的连带责任,从而引起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高度重视反违章工作,同时专兼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并杜绝违章行为。此规定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我厂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反违章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反违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杜绝各种违章行为,保证人身、设备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为我厂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及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发挥制度保障作用。总则为了建立反违章工作的长效机制,规范员工现场安全作业行为,强化“红线”意识,使反违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依据下列标准、规定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通过实行反违章积分和曝光制度,对违章者采取加强教育、罚款、曝光、待岗学习等不同的处罚手段,从而建立反违章长效机制。本规定适用于下花园发电厂各单位、检修公司、实业公司。所有驻外项目部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甲方另有要求的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反违章工作的管理下花园发电厂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成员由各安委会成员组成;反违章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负责日常反违章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兼任。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一)负责审核批准反违章管理规定、反违章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二)决定反违章的重大奖惩。(三)监督考核各级管理人员的指挥性违章和管理性违章。全厂反违章工作,实行厂级、公司(部)级、分公司、(值、车间)和班组分级管理负责制。安监部负责建立厂级的违章行为查处记录。各职能部门负责建立各自违章行为查处记录。检修公司、实业公司的安全监督人员分别负责建立本公司的违章行为查处记录。各分公司(值、车间)负责建立本单位范围内的违章行为查处记录。各班组负责建立本班组的违章行为查处记录。各驻外项目部负责建立本单位的违章行为查处记录。要充分发挥全厂各级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要高度重视反违章工作,同时专兼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违章行为,并采取违章积分、罚款等办法进行相应的考核。对检查发现的违章情况,发现人必须当场向违章者指出违章所在,并将违章人员的姓名、违章地点、违章事实、违章积分等内容记录在违章行为查处记录表内。发电部、设备部、燃管部、检修公司、实业公司、各驻外项目部对查处的违章及积分情况每月进行总结分析,并于每月28日前报安监部备案,并在月度安全分析会上进行通报。安监部每月对全厂各单位的违章积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通报。违章行为的积分与考核按附表1规定条款执行,罚款列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违章行为的处罚违章积分违章者积分累计值包括各级人员检查发现的违章积分。个人违章积分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统计,每年1月1日自动复零。违章实行连带积分制。每发生一次违章,工作负责人累计违章者积分的二分之一。对于外委工程现场监护不到位发生违章的,根据违章类别,给予现场监护人(工作负责人)相应积分的二分之一累计。管理人员违章,对单位(部门)第一责任人累计违章者积分的二分之一。对于违章者(积分为3分以下,不含3分)的,违章者所在单位(部门)负责对违章者进行《安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允许重新参加工作。对于一年中累计违章积分达到3分的,给予停工三天,集中培训的处理,违章者及相关人员停工期间由安监部进行管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本人违章或违章连带被处以停工以上处罚的,重新上岗后再次违章时停工培训时间增加至五天。各级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违章查处力度,并及时对发现的违章进行考核曝光。安监部对各单位违章发现人及其以上各级管理人员不进行考核及积分累计。对各单位发现的违章,安监部不重复进行处罚及累计积分。对于违章反复发生、屡禁不止、问题突出的个人和部门、包括所在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安全员、安全第一责任人,安监部将予以通报,报厂安委会研究处理意见。经济处罚对违章者的经济处罚参照考核标准(见附表1)执行。同一作业组成员违章,工作负责人给予违章处罚50%的考核;工作负责人违章,给予班长(单元长)违章处罚50%的考核;对公司(车间)安全员、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