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国库对账.doc

格式:doc   大小:42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国库对账.doc

上传人:花开一叶 2019/1/17 文件大小:4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国库对账.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随着财政体制的不断深入、国库新业务的不断拓展以及国库核算手段的日新月异,国库风险点呈现复杂化、隐蔽化的趋势。全国国库系统屡出经济案件,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案件高发区之一。国库对账工作是确保国库同财政、税务之间账务一致的有效途径,也是最大限度地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因而,如何强化国库对账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国库风险,成为国库部门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对近几年发生了的一些国库资金案件进行了分析,发现现行国库资金对账制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制度、机制上进一步完善我国国库资金对账工作。切实加强人民银行与财政、征收机关、代理银行之间的对账工作是严密内控管理,确保国库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近几年,随着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部门都能够积极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但部分单位在账务组织,特别是账务核对方面存在对账不及时,延误对账的现象,阻碍了各部门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为保证预算收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各级预算收入的执行情况,强化国家预算收入管理,特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遵照执行:一、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各级人民银行与财政、征收机关、代理银行要严格按照“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库与财政、征收机关对账办法》的通知”(内银发〔1998〕1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库对账工作的通知”(呼银发〔2002〕68号)要求,强化对账工作。二、严密账务核对体系,加强各部门对账工作㈠按旬核对各级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每旬向财政部门提供“地方财政库款账户月度对账单”,由财政部门按账户进行库款余额的核对,对账人核对正确后在对账单上签署对账结果、签名并加盖对账公章后与旬后三日内返回人民银行国库部门。㈡(年度为15日),由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提供“地方财政库款账户月度对账单”和库款分户账及预算收入月报表,财政部门提供一般预算收入、基金收入及财政库款明细账,双方现场核对库款收入、支出及余额,并以人民银行“地方财政库款”账户的实际入账金额和入账日期为准。对账中发现问题(如未达账项),要做详细记载,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更正。待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完成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库[2008]431号)要求进行网上实时对账。(年度为15日)进行现场对账,应按财政部制定的预算收入科目,分级次按月(年)进行预算收入月(年)报表的核对,并以国库实际收纳数额和入库日期为准。对账中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谁的差错谁更正”的原则,在对账后的3日内办理更正。“财政直接(授权)支付汇总台账”,按照支付方式、预算科目、预算单位等要素对直接(授权)额度和已清算资金进行核对。对账中发现问题,要做详细记载,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更正。,由对账人员在核对一致的各相关对账单上签署对账结果、对账日期、对账人姓名,并加盖在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留的对账印鉴,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对账人签名并加盖国库公章。三、加强分工协作,落实各自职责各级财政机关对预算收入工作负有组织和监督责任。财政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