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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调研报告(精简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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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调研报告(精简版).doc

上传人:mxh2875 2015/9/2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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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法院关于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关于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调研报告
XXX法院关于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调研报告
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和判决的宣告,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界依法公开采访、公开报道。也就是说,法院开庭审判案件,除休庭评议这个程序是秘密进行的以外)其他审判程序即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和判决的宣告,均公开进行,不仅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而且向其他公民公开,向社会公开。审判公开的法律依据是:《宪法》第125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刑事诉讼法》第11条中规定: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民事诉讼法》第 120条中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行政诉讼法》中第6条中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但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已经改变了传统社会的发展方式,影响了人民的生活和思维。一些传统的权益和方式,人民群众希望能够借组互联网来进行和维护。人民法院也应当适应互联网下的社会变革,将传统的司法工作与高速的互联网结合起来。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就是互联网时代下公开审判发展的必然之举。是庭审公开在互联网上的自然延伸。
XXX法院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是应高级法院的要求,顺应时代的潮流,于2016年逐步开展的。这项工作一开始没有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也没有专门机构名称,现在的组织机构设立在宣教科,负责操作的人员也由宣教科工作人员兼任。工作职责仅限于网络直播案件的登记、网上开庭公告、开庭视频的直播、录制和上传。现阶段,今年由于直播任务比往年大幅度增加,直播压力增大,宣教科也对这项工作加大的督促力度,实行了定期统计和通报制度,但各业务庭由于还不太适应大量案件的网络直播工作等原因,工作推进比较缓慢。
XXX法院2016年正式组装了第一台网络视频直播系统,在2016年以前,由于直播任务并不算多,一台系统已经适应当时的直播需求。2016年直播任务出台以后,我院为适应省高院的新要求,又组装了两台网络庭审直播系统,目前还有一台正在组装中。对于2016年以前,由于省高院和市中院下达的直播任务不是太多,直播对有些复杂案件的庭审掌控力要求更高,有的审判人员出现不适应和抵触的心理,但各业务部门还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但2016年任务加重以后,要求符合公开审理条件的案件都要网络视频直播,这给办案人员造成了空前的压力,直播工作推行困难重
《人民法院改革纲要》第二部分第五条提到,最高法院已于去年启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而庭审直播只是审判流程公开中的一部分,易于放到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统一管理更加节约。而宣教系统兼管视频直播,与审判流程中其他工作已经处于不衔接的情况,不适应当前审判流程公开的统筹管理,势必影响直播工作和其他审判流程公开工作的有效衔接。
XXX法院于2016年建立了网络视频直播的通报机制,但还仅限于直播数量多少的简单通报,对直播质量等细节的评查和通报还没有开展。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直播工作都是由宣教科的人员兼管,系统多了,人员没有增配,人员长期缺少。而另一方面,审判管理部门开展的评查活动不能和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