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办法(试行)为给在校研究生创造更多的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北京大学拟设立“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博士研究生到国(境)外本学科领域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研究和访问,该项经费作为已经启动的“北京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一部分,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一、资助计划1、全校每年拟资助一定数量的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赴本专业领域国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与博士论文课题相关的短期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2、资助的具体人数根据当年学校预算确定。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旅费和在外生活费补助。资助标准参考国家公派留学的相应标准执行。3、本计划将重点资助从事基础研究和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已经取得博士资格。,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发展潜力和外语水平。。、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或国外院校已经给予生活费资助者。三、申请及选拔程序1、申请短期资助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系、所、中心)提交下面各项材料:(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审批表》(2)个人简历(从大学本科开始,应包括科研情况、研究成果和论文发表等)(3)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的复印件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的起止时间,导师,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等。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4)国外导师的简历(不超过2页)内容应包括导师姓名、专业、所在院校、职务、学术建树,及近5年来的论文发表、课题、科研成果、专利和获奖等情况。(5)英文研究计划(不超过3页)内容包括研究内容,背景介绍,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科研方法,科研工作时间安排,回国后后续工作介绍等。须由双方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6)学费/费用证明:是否收取学费,是否提供奖学金,是否收取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如收取学费,同时又提供资助或工作职位,则应标明具体额度。如邀请函中已有相关内容,则可不再单独提供。(7)一位本领域专家(非导师)的推荐信(8)成绩单复印件:包括硕士、博士(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2、各学院(系、所、中心)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推荐人的材料报研究生院。推荐时应从申请人思想品德、外语能力、学术水平、今后发展方向及本单位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书面推荐意见。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