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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项目申报指南.doc

上传人:170486494 2019/1/19 文件大小:3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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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项目申报指南.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陕西省2012年扶贫产业开发项目申报指南加大贫困地区产业开发力度是我省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低收入农户申报扶贫产业开发项目,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精神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围绕我省“百万贫困户增收工程”,特制定我省扶贫产业开发项目申报指南。一、指导思想我省产业扶贫开发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富民强省民生工程”,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中心,把集中连片的贫困区域作为主战场,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通过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二、扶持范围和重点(一)扶持重点扶贫产业开发项目重点扶持能带动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项目。对在贫困地区建设的种植养殖业基地、现代设施农业等能直接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和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项目优先扶持。对入社低收入农户在30户以上或入社低收入户占入社农户3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对在贫困地区从事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以及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建设的龙头企业适当扶持。(二)扶持范围扶贫产业开发项目在区域选择上按照国家片区县、国家重点县、省定片区县及面上有扶贫任务县的先后顺序,择优扶持。在同等条件下,对国家片区县和国家重点县的项目优先扶持。对列入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规划的村,原则上不再安排产业开发项目。(三)扶持对象产业扶贫开发项目扶持的对象主要有:1、人均纯收入在扶贫标准线以下并登记在册的低收入农户;2、入社的低收入农户在30户以上或入社低收入户占入社农户30%以上的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3、在贫困地区从事种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以及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建设的龙头企业。三、扶持方式和相关政策扶贫产业开发项目主要采取贷款(借款)贴息和财政扶贫资金补助两种扶持方式。(一)贷款(借款)贴息贷款(借款)贴息分小额到户贷款(借款)贴息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两类。小额到户贷款(借款)贴息主要对项目区内低收入农户为了发展生产,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组织贷款或向互助资金协会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贷款额度的5%给予贴息。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主要对在贫困地区从事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以及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建设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发展生产、扩大规模向金融机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银行贷款额度的3%给予贴息。(二)财政扶贫资金补助财政扶贫资金补助主要对我省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种植、养殖项目进行直接扶持。补助资金70%用于对项目区内低收入农户按项目计划建设标准化种养基地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每户1万元的标准执行;30%对项目实施单位在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以及提供各类技术服务等关键环节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