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体育器材借取制度学校体育器材借取制度体育器材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训练和课余活动的重要工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教学,活跃学生第二课堂,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根据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结合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体育器材的借取适用范围1、学校体育器材仅对我院学生进行开放免费借用,非我校师生不得借用学校体育器材。2、体育器材的借用活动范围仅限于学校范围内,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借用体育器材在校外进行使用。3、体育器材的借用仅适用于学生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借用人的借取资格。4、学校体育器材由器材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体育部为体育器材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单位。二、课内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1、体育器材借还登记程序在学校进行的体育课程,上课前由任课教师将所需器材数量告知文体委员,文体委员或其他同学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器材室借取并登记,下课10分钟内进行归还、核消。归还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收。2、体育器材损毁丢失处理程序对于遗失器材,体育器材管理员出具赔偿单,经体育器材管理员和任课教师签字后,自体育器材遗失一周内,由器材借用人持赔偿单到学校财务处办理赔偿手续,并将体育器材赔偿缴费单原件交付体育器材管理员处,换回借用人的证件。原则上遗失的体育器材按照购置价赔偿。如在借用期间,发生体育器材损坏,由体育器材管理员根据损坏程度,开具器材损坏单,赔偿流程和体育器材遗失流程相同。3、业余运动队领用器材程序学期初由教练员签署意见并经所在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用,学期底归还。对于丢失器材一律按购置价赔偿。4、器材、器械等设施的维护统一由管理员负责。小范围内维护(如:更换篮环、挂篮排网)由管理员负责,如需大范围维护,由体育部领导提出申请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国资规定执行。三、课外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1、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