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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四中请假制度.doc

上传人:1294838662 2019/1/20 文件大小: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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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灵溪四中请假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油溪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一、请假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一天以内向教导处请假;两天以上要向校长请假。领导批准,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方可生效。假满返校要及时到教导处履行销假手续。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两天以上代课有困难报教导处解决)。所有调课和代课都必须报教导处存档(班主任同时报政教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请假程序:先到教导处领取并填写请假条,由教导主任或校长签字,再将请假条交回教导处备查。2、病假。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急病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最好能把课安排好,如有困难应及时通知教导处),待病愈后补上请假手续。病假要有医生诊断书或医院证明。3、产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孕妇按规定做产前检查(须提供产前检查证明)。女教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产假为一个学期。产假期满需续假的,按事假对待。4、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并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告知相关领导,事1后补上请假手续。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可请特殊事假,特殊事假满期需续假的,延长的假期按一般事假对待。以下情况可请特殊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