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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1557281760 2019/1/20 文件大小:4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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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舒城徽山茶叶有限公司2017年8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料等食品相关产品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本公司在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据票,并建立《进货台帐》。上述记录、票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四条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一)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二)食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三)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四)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五)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六)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七)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八)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否则,不得销售。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第六条必须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七条贮存散装食品时,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第八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否则,不得销售。第九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保证食品安全的生产,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公司与生产相关的环节应遵守本制度。第三条具体内容(一)原辅料必须有产品检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二)食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三)原料、成品应分别存放;容器、运输工具应及时分别消毒。(四)不合格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处理。(五)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经过必要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人员进车间必须保持个人卫生,不携带任何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穿着清洁的工作服、帽、鞋,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六)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七)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库内产品要堆放整齐,批次清楚,要求离地离墙保管。成品库内的产品要按产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分垛堆放。(八)设有检验部门,具备相应检验设备,对原料、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检验。(九)对加工过程使用的器具,与生产接触的容器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不同工序,不同用途的器具,要加以区别,以免混用。(十)严格执行生产车间、分包设备及工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十一)车间专门设置消毒剂、洗涤剂,由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领用并登记。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确保公司终产品合格,维护公司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仅适用于对本公司终产品的检验。第三条具体职责分工检验部门负责对最终产品的检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助检验部门对终产品的检验。第四条具体程序(一)出厂检验是公司对产品的最后一次质量考核,也是判定产品是否满足客户要求的重要手段,因此,出厂检验应严格按照标照要求进行检验。(二)化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详细记录。(三)若某些项目公司化验室无法完成检验时,应由检验部门排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四)终产品检验完成后,由技术人员判断产品是否合格。若合格,则出具《出厂检验报告》,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允许出库;若判定为不合格,则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五)每一次终产品检验完成,检验员都应做好详细的记录,记录应清晰、完整,并且能准确反应食品的质量状况。(六)每批次产品均应有留样,留样应放存于专设的留样库(或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