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吊车、电葫芦“三清楚”卡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工作前起重机械操作者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方可进行操作。1、机械电气故障(诱发火灾、触电)2、机械故障(诱发起重伤害)严格按要求点检。操作前应进行设备点检,工作中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1、吊物坠落、设备故障(诱发事故);2、电气线路故障(触电、诱发火灾);3、误操作(诱发事故)1、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2、一切安全装置及防护,不得随意拆除。3、吊工件时,按钮的力量要适当,不要用力拉按钮和电缆。4、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排除故障。5、起重机械检修时应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6、起重机下面工作时头部应采取防护措施,如戴安全帽。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起重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工作后吊完工件后,严禁将吊钩挂到滚道或机床、吊物的某个部位上。停工或休息时吊物不得长时间停留在空中。关闭电源,清理工作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