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139号
根据建设部(87)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JGJ/T16—92,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JGJ16—83))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归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等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3年2月26日
目次
1总则
2术语、符号、代号
3供电系统
4配变电所
5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
6自备电源及不间断电源
7室外线路
8低压配电
9室内布线
(塑料)线夹、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布线
10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整流设备
(场)设备
11电气照明
12建筑物防雷
13电力设备防雷
14接地及安全
15共用天线电视系统
、防雷与接地
16闭路应用电视
、接地
17声、像节目制作
18呼应(叫)信号及公共显示装置
(叫)信号的呼叫方式及系统组成
(叫)信号的设备选择及线路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