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质监涉企收费自查报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质监涉企收费自查报告,欢迎浏览借鉴,希望能够帮到大家。为进一步减轻企业收费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皖价检〔XX〕98号)和池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池价检〔XX〕12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我局对本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针对性安排检查重点,并确定以国土、环保、住建、市场监管、气象等职能部门为主要检查对象。同时结合实际,对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及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加入社团、接受指定服务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的等几个方面。检查之前,我局以通知的形式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各单位积极配合,保证了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县涉企收费情况整体良好,各主要涉企收费部门普遍重视收费环节的管理,以往检查中问题较突出的部门收费行为有了很大的改善。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票据填写不够规范。个别单位收费项目不按规范名称填写或收费标准栏空缺等。(二)收费项目过于笼统。少数单位为了方便,将多个服务项目合并在一起开票,票据上只能看到总的收费金额,导致被收费企业对该项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不清。(三)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按照池州市相关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对小微企业缓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未对小微企业执行此项缓收政策,通过调查,在实际操作中小微企业的认定程序比较繁琐,企业普遍选择放弃享受该项政策。(四)协议签订不规范。按照规定,部分服务性收费应当本着自愿原则,双方要签订协议书。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没有和被服务企业签订协议书,或者协议书内容过于笼统。我局已向存在问题的部门分别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相关部门规范票据填写,清晰反映各项收费的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涉企收费减免政策;规范签订服务协议书,详细列出服务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切实优化涉企收费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扶持企业发展、改善发展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了解企业负担情况,近期区物价局组织人员先后走访了船舶修造、水产加工、旅游、房地产、岛际客运等行业的10多家重点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看帐目等形式并结合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企业负担情况从政策和执收两个层面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从去年8月起,国家和省、市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清费减负政策,我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除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有关单位外,各职能部门按文件规定和区政府要求逐项对照落实取消和降低的收费项目、标准,认真进行清理和规范。据我局对建设、质监、环保、工商、交通、卫生、海洋渔业、农林等部门的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表明,我区绝大部分相关收费单位对清费减负工作认识到位,工作积极主动,各项清费减负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