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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培训教材(医保局)1118.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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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央省属大中专学生居民医保 服务管理办法简介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1
主要内容
一、居民医保有关政策简介
1、医保待遇起始时间
2、医疗保险待遇范围
3、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4、医保待遇及标准
二、居民医保服务管理办法简介
1、就医凭证
2、就医管理
3、待遇追溯
4、大中专学生普通门(急)诊管理办法介绍
5、异地就医范围
6、零星报销
2
第一节 居民医保有关政策简介
3
(一)大中专学生享受医保待遇起始时间
首次参保的大中专学生享受医保待遇起始时间:
在2009年12月31日前,首次以大中专学生身份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到帐的人员,从2009年7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在2010年1月1日后,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人员,从缴费到帐的次月开始享受当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4
(二)大中专学生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范围
可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
门诊特定项目
指定慢性病
普通门(急)诊
5
(三)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人疾病、意外事故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6
1、起付标准:是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开始支付基本医疗费用前,由参保人个人先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额度。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对参保人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参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按以下标准确定: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在职职工起付标准的30%确定;
非从业居民按在职职工起付标准执行;
老年居民按退休人员的起付标准执行。
(四)大中专学生医保待遇及标准
7
(四)大中专学生医保待遇及标准
1、起付标准:
定点医疗机构
等级
起付标准
未成年人及
在校学生
非从业居民
老年居民
一级
150元
500元
350元
二级
300元
1000元
700元
三级
600元
2000元
1400元
8
(四)大中专学生医保待遇及标准
2、基本医疗费用共付段:
是指起付标准以上、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住院或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即:由参保人和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共同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
9
(四)大中专学生医保待遇及标准
共付段费用支付比例:
首次参保缴费或年度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缴费的参保人支付比例:
定点医疗
机构等级
未成年人及
在校学生
非从业居民
及老年居民
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
个人支
付比例
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
个人支
付比例
一级
80%
20%
70%
30%
二级
70%
30%
60%
40%
三级
60%
40%
50%
50%
10